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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勒内·德·拉夏洛泰(Louis-Rene de La Chalotais,1701-1785)是法国18世纪中期的布列塔尼高等法院的著名法官,驱逐耶稣会运动的主要倡导人之一。1763年,拉夏洛泰出版了《国民教育论或青年学习计划》(一般简称为《国民教育论》)(Essai d’education nationale ou plan d’etude pour la jeunesse)一书,提出由国家办学、为未来培养公民的主张,认为教育制度应该是整个国家行政的基础,必须有国家法律的支持和开明官员的管理,而不是由耶稣会垄断。他认为教育的目的应该是培养国家公民,最大限度地使人民心智得到发展,品德高尚,身体健康。因此,拉夏洛泰强调以本民族语言法语取代传统的拉丁语来教学,并强调学习自然科学知识,以培养能从事实际事务的公民。拉夏洛泰在注重教学内容改革的同时,对师资培养以及教科书、教学参考学的编写也十分看重。他的公民教育思想对法国和欧美近代教育体制的发展产生过重大的影响。本文以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对拉夏洛泰在《国民教育论》中提出的公民教育思想作介绍和评价。试图采用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的研究方法;本着尊重史实、论从史出的原则,在尽可能充分占有资料的基础上和利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力图对拉夏洛泰在《国民教育论》中提出的公民教育思想进行初步的、较为全面的研究。本文分三个章节介绍拉夏洛泰的公民教育思想。第一章介绍拉夏洛泰写作《国民教育论》的历史背景,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即法国大革命前的法国教育;拉夏洛泰与耶稣会的斗争;回应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爱弥儿》(Emile ou de l’education)的出版。第二章详细介绍《国民教育论》中拉夏洛泰提出的公民教育思想:即公民教育的目的与功能;公民教育的方式;公民教育的内容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三章介绍拉夏洛泰的《国民教育论》及其公民教育思想对法国以及世界教育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