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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是民众的“养命钱”,随着人们社会保障意识的觉醒,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社会保障对于养老的重要性,因此,当前越来越多的人积极主动的参与社会保障或者商业保险。以致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的总量日趋增大,我国人口基数是主要原因之一。然而,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走过的路还很短暂,体制还不健全,制度尚待完善,特别是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监管更是处于真空地带,基本上没有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只有条条框框的法律条文。从我国多地区爆发的社保基金案可以看出我国政府监管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存在弊端。与之相映衬的是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面临的形式却比较严峻:首先,我国老龄社会提前到来,加上我国现在还未走进工业化的时代,生产力发展水平也不是很高,养老保险制度虽然为我国经济的转型提供了保障,但同时也加重了国家的财政负担。其次,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压力大,随着社会对养老保险基金需求的扩大,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不能不考虑投资的需要,但是我国当前资本市场不完善,投资的方式单一,投资的种类受到限制,监管更是乏力,无疑加大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风险。此文首先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对国内外政府监管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理论进行综述和评论,提出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及创新点;然后介绍政府监管养老保险投资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以及监管方式体、原则和内容;其次对政府监管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分析,具体分析了我国政府监管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然后对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再次从法律、监管模式、投资内容三个方面对德国、美国、智利三个典型国家的情况进行了比较分析,且结合实际得出一些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的地方;最后从政府监管角色定位、监管模式选择、监管手段和技术几个层面对如何完善政府监管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提出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