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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居民财富迅速增长,涌现出一批可支配大量财富的富裕人群,这一人群已经完成财富扩张和资产积累的过程,并且自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之后,我国居民风险意识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据有关统计分析,国内富裕人群理财规划的目的性有了较大转变,从“创造更多财富”转换为“财富保障”,他们更加重视财富传承、子女教育和家人生活等方面。保险作为财富传承的重要手段已经被大部分人所接受,近些年保险业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大额保单,其主要目的是利用保险金的避税功能和法律对于保险利益的保护来实现财富转移和传承。但是现实中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寿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去世后,作为受益人的子女虽然得到了保险金,若受益人为未成年人,或有其他无法正常支配保险金的情况,单单靠保险这一手段并不能达到投保人生前的愿望。因此,一种保险和信托相结合的产品——人寿保险信托应运而生,作为保险产品保障功能的延伸,人寿保险信托还兼具节税和理财的功能,更好的适应了国内私人理财市场的需求。本文旨在介绍人寿保险信托这一新兴产品的概念、运作模式以及与我国国情的适应性,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人寿保险信托业务的发展提出几点建议。论文第一章为绪论,主要内容为:论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的文献综述、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和论文的创新点。第二章分为两个层次进行论述,首先解释了文中的几点概念,包括人寿保险信托的概念、起源、发展以及分类;其次论证了我国推行人寿保险信托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文从三个方面着手进行必要性分析,辅以大量数据进行论证,说明国内对人寿保险信托产品的需求旺盛,可行性分析主要从经济理论和法律建设两个角度论证,得出我国已具备推行该项产品的现实基础的结论。第三章主要阐述了我国人寿保险信托的现状与问题。以我国人寿保险信托发展现状为背景,提出了当前推行寿险信托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并从三个方面对问题进行了具体讨论。此外,本章还介绍了国内第一个保险金信托产品——“传家·致诚”财产传承计划,并进行了不同保险金领受方式下的利益演示。第四章介绍了美国和台湾地区人寿保险信托业的发展概况,利用图表形象的展示了两地区人寿保险信托制度的运行模式,并就两地的寿险信托制度进行了对比研究,从三个方面详述两者的区别,这对于深入了解寿险信托制度,找到契合我国国情的运营模式大有裨益。第五章是本文的重点,提出了发展我国人寿保险信托制度的思路及建议。通过前文的分析,针对我国寿险信托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四项建议。首先是我国的寿险信托应采取何种产品运营模式、经营模式,对两项模式确定后,提出了规范合同当事人权责和引入信托监察人制度两点建议以完善制度中可能存在的漏洞。本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如下:第一,本文首次将美国和台湾的人寿保险信托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分析两者的异同点,并详细解释其产生原因,为我国人寿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经验和借鉴。第二,本文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寿险信托发展的基础上,为我国人寿保险信托产品运营方式和业务经营模式提出了创新性的建议,解决了一些当前信托和保险市场中存在问题,从而为我国寿险信托业务找到发展的机会。第三,本文创造性的提出将信托监察人制度引入到我国人寿保险信托业务中,从而解决寿险信托业务开展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对台湾信托监察人制度进行简要介绍后,扬长避短,为我国寿险信托业务中设立信托监察人的模式提出了四点建议,这对于完善信托法律制度,保证人寿保险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