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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视界从1995年开始尝试“真实再现”,2001年底推出了比较成功的以“真实再现”为创作核心和基本创作语言的三十集特别节目一《记忆》,很快引起了各地方台的注意和模仿。本文将研究论题锁定在所有纪实类电视节目中的“真实再现”的运用,讨论其所以存在和发展的渊源、发展状况、节目特征及其利弊得失。 “真实再现”是指用演员(职业的或非职业的)或当事人来扮演已经逝去的人物或已经不复存在、消逝了的事件,但这里所扮演的又是曾经存在过的真人真事,并仍然采用纪实类电视节目常用的方法和手段的表现手法及节目形态。 从电视的特性看,“真实再现”是纪实类电视节目在缺少视觉支撑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表现手段。从出现背景来考虑,“真实再现”也是中国电视改革的产物。对于使用“真实再现”占到全片二分之一以上篇幅的电视节目,应该开辟一个独立的电视片种;对于“真实再现”的成分在全片中不占主要篇幅的电视节目,应尽量保持“真实再现”只作为一种表现手法的特性,使节目仍保留在原有的节目类型内。 当前的“真实再现”由于没有统一的规范,出现了一些负面影响,比如,一味追求画面丰富,牺牲了纪实类节目真实性的基础,“真实再现”出现泛滥的苗头等。随着电视实践的发展和成熟,这种形态和方式会表现出一种更加理性和谨慎的态势。 “真实再现”的出现告诉我们:遵循电视传播规律,发展纪实类电视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