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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是一种不动产保有阶段的税收,该税名称的由来是沿用了我国香港的叫法,对物业税含义的理解包括对物业税概念的解读,物业税性质和特点的把握。从国际实践情况来看,物业税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从政策功能上分析,物业税可以优化房地产资源配置;从调节功能角度来说,物业税可以缩小贫富差距。在我国,物业税的开征首先是完善现有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需要。从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现状来看,在征税环节、税种、征税依据、征税范围及计税依据、税率上都存在问题;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而在物业税开征前后,可以对我国房地产税收进行完善,突出表现为其可能对现有房地产税收中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六种税收中全部或部分税收进行归并和整合。物业税的开征,也是改善现有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状况的需要。我国现有地方财政问题突出:地方财政收入过渡依赖土地出让金,且地方税贡献率不高,缺乏主体税种。‘而物业税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可靠的财政收入来源。本文还分析了在保持现有税赋水平情况下和保持工业化发展中国家物业税平均水平情况下,物业税在地方税中的地位,对地方财政收入的作用及其影响。物业税的开征,也是调控房地产市场、平抑房价的需要。影响我国房价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物业税对房价的抑制作用的发挥方式也是多方面的。物业税在影响房价方面的突出表现是其有助于使得房价飞涨的势头得到抑制,从而平抑房价。该种影响已在日本、韩国两国的物业税调节房价的实践中有所体现。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我国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贫富分化问题也十分突出,而物业税具有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因此,物业税在此时开征,还是平衡贫富、促进社会公平的需要。目前我国物业税尚在研究之中,相关的法律制度还未出台。在对物业税法的规则设计之前,本文先对国外物业税的基本要素情况进行了考察,并在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我国物业税的纳税义务人、物业税征免范围、物业税税率、物业税计税依据和物业税征收责任的法律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