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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晚明清初(1573~1723)的文人奇趣剧。所谓奇趣剧,即以违背常理的“奇人奇事”为表现对象,传达“奇情”、“奇气”的剧作。它的美学特征表现为分裂、夸张、滑稽、荒诞等等。奇趣剧与戏曲传统的教化功能相背离,以歌笑写哭泣,更重视宣泄个人情感,或强调讽世、娱乐功能。
不少学者对奇趣剧中某些单个作家作品做过研究,如茅维、吕天成、徐渭等,但缺乏系统深入的整体研究。本文将把奇趣剧作为一个整体来审视,涉及文人心态、创作手法、文化意蕴等方面,针对的是一个特殊时期的戏曲现象。首先,本文在整个戏曲史视野下说明奇趣剧产生的时代背景;其次从创作手法的角度,用类型研究的方法具体阐释奇趣剧的表现内容;最后针对作品呈现的艺术特征,分别分析了作品的结构和美学风格,得出了结论:奇趣剧是一类反叛传统的剧作,无论是艺术创作手法还是内容上的求“奇”努力,都体现了剧作者重新认识世界的眼光和桀骜不驯的气质。对奇趣剧内涵的探讨,和西方荒诞派、中国现当代话剧的探索都是相通的,能给当代戏剧创作和批评提供更多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