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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是我国重要的能源矿产,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近年来,煤炭掠夺式的开采造成了资源和环境极大的浪费和破坏,给我国的能源安全带来威胁,也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留下安全隐患。法律这种具有稳定性、权威性、强制性等特点的社会控制系统本应成为保护煤炭资源和矿区环境的有力手段,然而现实中这套系统总显得不够完善,无论是煤炭资源的立法体系还是具体的法律制度均存在许多问题。本文认为,如果煤炭资源立法存在先天不足,就无法调整因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而发生的纷繁复杂的利益关系,也就不能有效遏制我国煤炭资源持续锐减和矿区环境日趋恶化的势头。因此,完善我国现行煤炭资源立法,构建合理的煤炭资源立法体系和科学的煤炭资源法律制度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本文通过清理现行有关煤炭资源的法律、法规,既对整个煤炭资源立法体系进行宏观考察,又对其中的主要制度进行微观分析,并重点剖析煤炭资源立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借鉴其它国家煤炭资源立法体系构建及具体制度设计的成功经验基础上,重点探讨如何构建本土化的煤炭资源立法体系及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度。在本文中,作者试图避免多数学者对立法体系重视不足、对具体制度偏爱有加的传统进路,尝试从多视角考察现行煤炭资源立法体系存在的缺陷,希望在理顺立法体系的基础上完善具体的法律制度。在研究过程中,作者尽力将宏观的思考和微观的分析相结合,把国际的视野与本土的经验相结合,既重视立法体系的构建,又考虑具体制度的完善。本文尝试在研究中运用跨学科的方法(如:定性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方法)和多学科的工具(如: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管理学理论),以开阔研究的视野。作者对我国煤炭资源立法体系的思考是以往学者在研究中很少触及的,对具体煤炭资源法律制度的研究也较前人更加系统深入,希望本研究能为我国煤炭资源立法的体系构建和制度完善提供一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