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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问题由来已久,并已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只是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以及所处国度的不同,呈现出不同的形式和特点,但是腐败问题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任何背景下都是不容忽视的。腐败治理是维持政府合法性、实现国家目标的重要方法和必要保障。中国将腐败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切实措施持续推进,高压反腐、警钟长鸣。尤其是“中共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空前,腐败官员先后被查处,腐败治理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形成了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省部级官员处于中国干部序列的高层,在国家建设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个群体的腐败无疑会造成恶劣的影响和后果。新形势下,腐败治理仅仅依靠查处、惩治腐败是不够的,实现腐败问题的高效能治理,必须立足于构建新型的腐败治理体系。本研究基于对国内外腐败治理研究文献及理论基础的梳理,选取“中共十八大”以来被执纪审查、党纪处分的省部级官员腐败问题作为研究切入点,分析中国省部级官员腐败问题的现状、特点,厘清当前中国省部级官员腐败治理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国内外腐败治理的经验和启示,提出新形势下中国省部级官员腐败治理的对策建议。新形势下,中国省部级官员腐败问题的治理应当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语境和协调推进中,明确腐败治理的决心和意志,正视“经济理性人”的人性现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培育和发展公民社会,营造健康的政治生态,从而推动新型腐败治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才能取得腐败治理重大、实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