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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之初台湾文坛的一个重要文学现象,即是为数众多的外省第二代作家,敏于时代变迁,不约而同地以自己的父辈或自身家族史为蓝本进行创作,其中又以外省第二代作家中晚生者的创作别具意义。在他们的创作里不仅表现出外省氏族在当今本土论述日趋强势下的内心景况,同时,作为外省氏族末裔,他们对自身、家庭乃至族群都有着与外省第二代早生者不同的心灵感受。而本文则以晚生者作家之代表——郝誉翔、骆以军的创作为切入点,关注其创作中身世议题的表现形式,这亦是他们与外省籍前辈作家在美学品格、创作内涵上的不同之处。而“家族”虽在外省第二代作家的新作中,均作为主要书写对象,然其在家族书写与身世书写中所扮演的角色并不相似。于是,在两相参照下,笔者进而以完全属己、片段式、强调自我、戏剧性之特性,框定身世书写的论述范式。身世书写之外延与内涵尚有待议之处,然其对自我的惶惑而衍生的追本溯源所具有的独立品格应受到更多论者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