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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早期教育对于其终身发展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0-3岁婴幼儿来说,这个阶段主要的活动都是教养人对其进行养育与教育。大量研究表明:教养人的不同教养行为会对婴幼儿的社会性行为产生不同的影响。现代社会,父母大部分是全职工作者,因此,0-3岁婴幼儿的教养活动很大程度上由祖父母来承担。由此形成了父辈与祖辈两类教养人。这两类教养人由于在年龄、学历、教育观念等方面的不同,其教养行为表现及其教养下的婴幼儿社会性行为表现也会不同。本研究在借鉴国内外关于父辈祖辈教养行为及儿童社会性行为文献的基础上,以上海市三个区的18-36个月婴幼儿父辈、祖辈全职教养人为研究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并采用Devereux婴幼儿评估量表对18-36个月婴幼儿社会性行为进行评估,进而对18-36个月婴幼儿的父辈及祖辈全职教养人的教养行为及教养下的婴幼儿社会性行为进行了比较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教养建议。本研究的研究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通过对父辈与祖辈教养行为问卷进行数据分析,比较父辈与祖辈教养行为的不同。第二,采用Devereux婴幼儿评估量表对18-36个月婴幼儿社会性行为进行评估,比较父辈祖辈教养下的18-36个月的婴幼儿社会性行为发展的不同。研究结果如下:1、父辈与祖辈的教养行为整体水平存在明显差异。父辈的教养行为水平明显高于祖辈的教养行为水平。父辈在互动交流、管制约束、关注帮注、感情表达四个方面水平明显高于祖辈。2、父辈比祖辈尤其更注重对婴幼儿的管制约束。3、在教养行为的五个维度中,父辈与祖辈都最为重视与婴幼儿的互动交流,对婴幼儿的关注帮助最少。4、父辈与祖辈教养下的18-36个月婴幼儿社会性行为不存在明显的差异。5、教养人的学历水平不同,其教养行为水平有明显差异。学历越高,教养行为水平越高。6、婴幼儿性别不同,其教养人的教养行为表现没有明显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