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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权是公民基本权利中最重要的内容,法学领域的研究人员对其独特性越发关注,近年来对平等权的研究不断深入。平等权是国际人权公约确定的一项基本人权,国际人权公约对平等权的保护不仅存在原则性的规定,而且在其他具体权利中也存在一系列体现平等原则的统一的、各缔约国自愿遵守和执行的保护标准,本文首先探讨平等权的国际人权公约中的定义和保护标准,通过解释平等权的含义、性质、分类等方面的特点,强化平等权的宪法定位。 国家应当在履行国际人权公约的条约义务中发挥国家的积极促进和保护作用,应当将平等权的内容在国内宪法和法律中予以明确规定,并结合国际标准,不断发展和完善。但是受到传统法治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现实、现有法律体系结构等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例如国家承担条约义务的缺失和弱化、平等权的宪法规范要素缺乏完整性和统一性、特殊群体平等权保护的不完善、平等权实现的保障机制缺乏多元性、宪法权利的不可诉性等问题,那么完善平等权的宪法保护十分必要。 本文的创新之处就是通过国际人权公约的视角,展开对公民平等权保护的探讨,本文将公约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中有关平等权的建议和意见列明,并提出完善我国公民平等权宪法保护的建议和构想,我们期待公约委员会对我国人权状况提出更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为切实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理念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