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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新一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医改”)启动实施4年以来,我国三大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亿人,筹资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保障范围从大病延伸到门诊小病,医疗救助力度不断加大。我国已经迈入全民医保阶段。在社会医疗保险基本满足参保者基本医疗需求之后,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近年来被党中央及各级政府摆在了突出位置。2011年6月,陈竺部长在“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会议”中提出,“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提高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件大事”。
虽然各级相关政策不断出台,政府一再加大重大疾病补助力度提高报销比例,也不乏国内外学者进行的相关研究,但仍有部分问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比如: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实际情况如何,有待做出实证评价;重大疾病的内涵、保障水平的影响因素等仍缺乏明确的界定,尚需进一步完善。
本研究旨在运用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构建出一套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利用构建出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江苏省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各选一个样本市做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实证研究。将实证结果与3个样本市重大疾病费用实际补偿比作比较,以验证所构建的指标体系是否科学有效。针对实证研究结果,发现各地区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的差别及其影响因素,并针对其中的可控因素提出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的建议,完善重大疾病保障制度,同时也希望给相关管理者提供可参考的资料。
本研究结果表明:通过计算3个样本市2585例发生灾难性卫生支出的住院患者的实际补偿比,同时利用所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比较3个样本市的重大疾病保障水平,二者结果是一致的,初步验证了指标体系的科学性。通过对比3个样本市的保障水平得出结论:首先,我国各地区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存在一定的区域差异;第二,政府政策对当地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有显著影响,政府应加大对卫生保障事业的投入减少患者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发生率;第三,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与当地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有密切影响,一般情况下经济发达的地区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较高;第四,社会老龄化个人就医倾向等因素也对重大疾病保障水平产生一定影响,增加政策对老年人口的针对性、提高人民的正确就医观念和健康意识也能起到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的作用。
针对重大疾病保障水平的研究所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四点建议:加强制度顶层设计,提高重大疾病统筹层次;加快经济发展,提高人均收入水平;加强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形成良好合作机制;加强医疗费用控制力度,提高重大疾病补偿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