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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的不断发展对于资本市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视角出发分析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所起到的作用,并通过实证研究分析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经营绩效和财务风险的具体影响。全文首先介绍委托代理理论的具体内容。在此基础上,分析机构投资者、上市公司、个人投资者之间存在的双重委托代理关系。正是由于机构投资者作为代理中介的存在,使得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和风险水平发生了显著变化。其次,在介绍了委托代理理论和存在的双重代理关系之后,分析机构投资者能够作为个人投资者代理人的原因,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动因以及参与公司治理的具体方式,并就机构投资者作为个人投资者的代理人在参与上市公司治理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否提高公司财务绩效以及是否降低风险水平进行实证研究。本文的实证研究方法主要是以线性回归分析为主。在对公司绩效水平的衡量中,以ROA(总资产回报率)和EPS(每股收益)作为衡量标准。在对风险水平的衡量中,以财务风险衡量公司治理中的代理风险,而财务风险本身的衡量采用财务杠杆系数。最后,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得出本文的结论——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能提高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并能有效降低代理过程中的代理风险。本文在总结实证研究结论基础上对我国机构投资者下一阶段的发展提出一些参考性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视角出发,分析机构投资者作为代理中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所起到的作用。在实证研究中,引入了全面的控制变量,并用公司的财务风险来衡量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代理风险。当然,本文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首先,对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影响的研究中,主要集中在公司财务绩效的分析之上,一些定性指标,如品牌忠诚度,客户群体的性质等都没有纳入实证的研究结果中。其次,本文的研究数据采用的是2013年的年度数据,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和持股机构数在全年中不是完全不变的。再者,本文的研究对象主要选取的是证券投资基金,在未来的研究中,应对各类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影响加以分析。最后,本文的实证过程主要是静态分析,对于数年内的趋势缺乏合理有效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