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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学界正式提出法律逻辑,其研究不断深入,为顺应逻辑学的发展,与国际逻辑学发展接轨,学界提出逻辑现代化,同时提出在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不断完善,法律越来越多地影响社会生活。因此,对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法律逻辑是一种应用逻辑,是法律领域中思维的重要工具,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理所当然以基本的逻辑观念为基础构建其理论体系,以不同理论视角及多个维度进行研究,目的在于解决法律领域的逻辑问题。经过几十年不断探索,虽已取得诸多研究成果,但对相关问题研究尚有许多争议及不足之处,譬如:对法律逻辑研究对象、性质、法律思维工具与方法论意义等研究不够。如果这些问题未得到深刻认识和解答,必将阻碍法律逻辑的发展。带着这些问题,本文以法律逻辑的视角审视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作为研究内容,试图通过对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和性质进行初步认识,以法律逻辑的视角来探讨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的基本问题,进而探讨法律思维的工具和方法论意义。除引言和结语外,本文分为五个部分:本文的第一部分:法律逻辑的基本问题探析。这部分将法律逻辑基本问题分三个方面进行阐述:首先,介绍我国法律逻辑研究背景及现实发展状况。分析我国法律逻辑研究比西方落后近三十年的历史成因,即法律逻辑的研究面临着“争议”、“冷僻”的状态,对基本问题认识不深和方法论价值把握不够。进而阐述从法律逻辑研究起步至今,我国法律逻辑研究大体经历的三个阶段。其次,论述法律逻辑学的逻辑基础、研究对象和性质。对现阶段争议颇多的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和性质予以探讨,肯定以法律逻辑的视角审视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在当前法律逻辑学范畴内的研究价值。最后,分析法律逻辑的理论指导与现实意义,通过对这两方面的解读,归纳出在法律逻辑的研究中,只有将二者统一起来,才能深刻认识这门学科的功能。本文的第二部分,旨在阐述研究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之必要性和可能性。必要性主要包括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的理论要求和实践需求,这两方面需求认为:对研究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不仅是法学理论日渐成熟的一种标志,还是法律实践的迫切需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可能性主要包括思维实践经验与思维材料的积累,及应用逻辑与相关方法论研究的凸显,其为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和方法上的可能。本文的第三部分:旨在阐述并评价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之理论视角。本部分分为两个层面论述:第一层面是厘清学界关于法律逻辑的研究视角。法律逻辑的研究现状要求我们认真思考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研究的相关问题。讨论法律逻辑的研究视角是研究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的理论基础,其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用逻辑的眼光审视和研究法律领域的思维方式,为法律领域的研究和工作提供有效的思维工具和方法。如只将法律逻辑视为一种方法论,或脱离实际去研究,必然会贬低法律逻辑的学科价值。法律逻辑的视野不仅限于法律领域,它最终要超越法律,将研究成果反馈于逻辑学,对作为其依托的逻辑基本理论加以反思、充实,这也是其自身的应用价值和学术价值所在。学界关于法律逻辑的研究视角主要有:一是按“应用学科”的思路;二是为法律领域的逻辑问题提供方法;三是法律适用中的逻辑问题;四是非形式逻辑成为法律逻辑理论与实践的途径之一。第二层面是评价学界关于法律逻辑的研究视角。从第一层面的四种主要研究思路中不难看出,法理学家和逻辑学家们为建立一门独立的学科体系——法律逻辑学所作出的努力。学界对法律逻辑的研究已进入新阶段,有质的飞跃。基于第一层面几种研究思路,第二层面重点结合法律逻辑学科性质和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评价目前学界关于法律逻辑的几种研究视角。本文的第四部分:旨在论述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之研究维度。与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有不同的研究视角一致,法律逻辑的研究视角也是多维的,可以从不同角度对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作逻辑的审视。具体有以下几方面的研究:(1)用逻辑的眼光审视法律领域的理性思维;(2)以逻辑的方式研究法律领域中推理或论证的有效性问题;(3)对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进行逻辑分析。同时,在多维视角的研究过程中,必须探讨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需注意的问题,如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在法律领域的应用。本文的第五部分:旨在分析法律逻辑是法律实践领域的一种思维工具。这部分主要介绍法律领域中法律思维的研究现状、法律思维方式以及法律逻辑在法律思维中的作用。因此,在法律领域中研究法律思维方法时,法律逻辑作为法律思维的工具之一,挖掘法律逻辑的工具性价值和方法论意义,对法学的研究与法律思维方法的研究都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