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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以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具有三方面的特征:逐年增长的发展态势;巨大的债务规模;潜在的规模风险。与此同时,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一系列问题也相继浮现出来,例如部分地方融资平台违规使用政府债务资金,地方官员缺乏识别潜在债务风险的能力,盲目大量举债等,地方政府现有的债务管理制度已经远远不能够适应债务规模的快速增长。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主要是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来偿还政府性债务,尽管这种做法可以解决当前债务的偿还问题,但是政府性债务问题等严重性的事件也会随之发生,后果比较严重。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是地方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既可以推动地方经济水平的提升,又可以更好地保障地方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这并不意味着地方政府性债务越多越好,债务规模一旦超过上限,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就会随之发生。因此,地方政府不能一味地为了GDP的增长而大量举借债务,应该保持适当的债务规模,避免债务风险。根据2014年1月25日江西省财政厅公布的审计结果可知,截至2013年6月底,江西省的政府性债务余额接近4000亿元,政府性债务规模也表现出上述类似的特征。2014年财政部首次批准江西省自主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17年江西省政府性债务由省级政府统一举借。在由财政部代发政府性债券到自主发债,省级政府统一发债的背景下,江西省各地市债务适度规模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由于地方政府性债务数据的获取比较困难,在早期我国学者主要通过定性分析的方法来研究地方债务的适度规模,尽管现在我国有许多学者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但是大部分学者缺乏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基于信用风险视角,从一般到具体,本文通过KMV模型对江西省11地市的债务适度规模展开系统而深入的研究,以期为江西省安全融资提供可量化的指标。首先,本文阐述了此研究需要的概念及理论,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分类、发展过程;其次,根据2014年江西债务财政、审计的结果与部分相关公开资料分析了江西省地方政府债务的现状及债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运用信用风险模型中的KMV模型实证测算2017-2019年江西省11地市地方债务规模的可行量,从而确定各地市的地方债务适度规模,江西省省级政府可以根据此适度规模指标合理性融资,防范债务风险;最后,基于前面的分析及江西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实际情况,从地方债务规模管控、地方债务管理制度两个方面提出了一些防控债务风险,解决债务问题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