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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2000年起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有十年了,这十年来,药品的价格、药品的质量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也从分散型趋于集中型。临床药品的集中采购招标制度变更了过往几十年已经已成形的药品供、产、销等供应上各层企业之间及企业各方的利益分配格局,鉴于此药品采购方式不仅得到了改变,医疗、药品流通以及社会医疗保障管理体系的改革也日益紧迫。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出:“十二五”期间,以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核心,其中三个方面重点突破之一就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当前,我国整个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攻坚的阶段。 到目前为止,在全国各大药品市场中广东省仍然位列榜首,2007年全省首次提出了“阳光采购”政策,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制。医疗机构临床药品集中招标作为推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其目标在于规范医疗机构购药行为。同时广东省政府在药品经营商和医院之间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对药品经营商和医院进行网上统一采购管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对医疗机构临床药品的集中采购进行深入的分析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文在医药供应链的框架下,通过理论和实证研究,对比分析了国内外在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方面实践存在的差异,以广东省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为例,分析了广东省医疗机构临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所带来的效应,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给出未来发展的建议。 文章得出的结论包括: (1)欧美国家药品采购上先进的经验包括国外实施医药供应链的一体化管理;国外药品采购中的市场化程度很高;供应链中信息高度共享,进而形成供应链上各环节的利益共享;药品采购过程中注重经济实用性。 (2)广东省所推出的新型药品采购体制所带来的效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精简了药品流通过程;将药品配送由传统的分散型转向集中型;消减了流通费用;降低了药品价格并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药品采购渠道和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同时也加强了对市场调节药品价格的监管;为政府主管价格的相关部门确定了科学合理、相对稳定的政府定价药品价格提供依据; (3)广东省药品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政府的强制政策将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全部集中到了一起,这对供应链的优化和改造创造了很好的条件,但是,目前没能很好地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供应链,降低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供应链成本还有很大潜力可以挖掘。 (4)充分发挥政府在集中采购中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将电子信息技术技术引入到药品采购过程,满足政府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的管理、政府对临床药品价格的管理、政府对临床药品流通质量的管理;另一方面,满足供应链的终端、中间环节、源头各方的业务需求,实现信息共享、利益共享、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