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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片看似与动作片、爱情片、科幻片、喜剧片等那样,属于一种“类型”影片,但却有着与上述片种完全不同的艺术特色。它以某种意义上的“自律”化形式和音乐与舞蹈的紧密融合为起点,建构起一种独特的审美品质。它赋予形式美以合乎逻辑的“人化”意义,为我们呈现的是一个比现实拥有更多梦想空间和更纯粹的审美领域。在叙事与歌舞段落的转换之间,优秀的歌舞片大都能消融看似坚硬的现实需求,通过叙事与抒情、现实与非现实的双重融合与多线推进,让自己踏上通往“超现实”的艺术追求之旅;在肯定具体的人文价值观念的同时努力建立一种道德准则的理想典范,并通过现实与理想的对峙在歌舞叙事中的逐步消失,来宣扬宾、善、美的价值和“大美学”视野中的人文关怀。
具体而言,歌舞电影通过一种来自于音乐语言与身体表述的创造性活力和顽强的生命力张扬,重点表达的是一种真实存在着的、能够被感知的生命欲求。通过引人入胜的故事,将音乐与舞蹈真正还原于人文教育领域,它用歌舞为我们打开的是一个忘却了时间与空间的、自发且独立的梦想领域,使个体生命获得澄明的感受。它既能带来马斯洛般的某种诗一般的、神秘的狂喜,也能带来伽达默尔所描绘的那种让人震撼的亲切,它让人获得的是一种独立的精神。从而让我们在肯定世俗人生的基本价值的同时,超越日常生活中的平庸性;向我们呈现出一个“可能生活”的生命境界,让观众在一种审美净化中更好地投入生活。
自其诞生以来,歌舞电影带给人们的这种“欢乐”和“梦想”是所有喜爱它的观众所不能忘怀的,它所彰显的“自由竹与“生命本位”亦是值得我们去关注和思考的。本文将站在“大美学”研究的立场来分析歌舞电影的表现形式、叙事策略及不同民族、不同时间的歌舞电影,去关注不同文化背景中伴随着技术更新而呈现的歌舞与经济、歌舞与政治、歌舞与世俗的关系,寻求文化现象背后隐藏的牵制因素,同时以期能够“审美地”分析歌舞电影的艺术特征及存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