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民事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un353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胎儿阶段是所有自然人生命发育的必经阶段,对胎儿权益进行保护也是对未来民事主体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保护。近年来,由于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交通事故、环境污染情况的发生,胎儿受损害的案件频频发生,而我国对胎儿权益保护问题的立法几乎处于空白状态,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权益保护进行肯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8条对胎儿的继承权益有所规定外,再也找不到其他的相关法律解决胎儿的权益保护问题。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造成司法实践中经常无法可循,使审判部门处于尴尬境地,胎儿的权益也得不到切实、有效的保护,所以研究胎儿权益的民法保护问题显得尤其迫切和重要。文章分析了我国胎儿民事权益保护制度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文章除绪论和结语外,从胎儿民事权益保护的基本理论、胎儿民事权益保护的立法例及评析、我国胎儿民事权益法律保护的现状及我国胎儿民事权益保护的立法完善几个方面对胎儿权益保护问题进行初步探讨。第一部分介绍了胎儿民事权益保护的基本理论。从胎儿及其民事权益的法律界定、胎儿民事权益保护的理论基础、胎儿的法律地位三个方面,对胎儿民事权益保护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胎儿阶段是成长为自然人的必经阶段,不同于自然人,具有准人格的法律地位。第二部分介绍了胎儿民事权益保护的立法例及评析。从罗马法、德国法、法国法、日本法、英国法律、美国法律几个国家的立法分析了胎儿民事权益保护的立法例及立法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大陆法系国家对胎儿权益保护主要体现在继承、赠与等财产权益的保护,对人身权益的保护比较欠缺,其保护制度受到理论的制约,认为胎儿不具有主体资格,不能依法享有民事权益,影响了对胎儿权益的保护,英美法系国家则比较注重案例,法官可以依照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新出现的判例创设新的规范,目前,全世界各国、各个地区缺乏统一的法律规定,不同的法院就相同的问题会有不同的处理意见,因此影响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与稳定性。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胎儿民事权益保护的现状。从我国法律对胎儿民事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入手,指出我国胎儿民事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缺乏对胎儿主体资格的明确规定,缺乏对胎儿健康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规定,缺乏对胎儿抚养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规定,缺乏对胎儿遗赠权益和受赠与权益的规定,同时胎儿生存权益与母亲的选择权之间存在着冲突。第四部分介绍了我国胎儿民事权益保护的立法完善。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应从明确胎儿民事权益保护的原则、赋予胎儿主体资格、确定胎儿生命权益、确定胎儿享有健康损害赔偿请求权益、抚养损害赔偿请求权益、规范胎儿的财产继承和接受赠与权益等几个方面来进一步完善我国胎儿民事权益保护的立法。
其他文献
将纳米SiO2引入含氟丙烯酸酯体系中,除了可使产物兼具SiO2的硬度、耐热性等性能和含氟丙烯酸酯优良的表面特性(疏水、疏油、耐沾污),还可以利用两者的协同效应获得更优异的综合
不少文化负载词,主要包括英语文化中特有而汉语文化中空缺的词和英汉语中都有但文化内涵不同的词两大类,它们的正确翻译取决于译者对文化背景知识的准确了解和把握。本文理论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旅游市场异常活跃,前景也将更加开阔。随之而来的就是经济型酒店的与日俱增,经济型酒店如雨后春笋般遍布在中国大地。根据天相投资的资料,
停车是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和城市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市经济发展,城市机动化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城市机动车拥有量的急速增长,相对严重滞后的停车设施供给、停车难现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业化程度不断加深,其引发的环境问题也愈发明显,二氧化碳排放过量导致的全球气候变暖是其中之一。为了抑制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国际上出台了一系列减
“政民”网络沟通是以政府与公民为沟通主体,二者通过计算机网络来实现信息传递与交流的活动。S市政府把“政民”网络沟通建设作为政府与公民之间沟通的重要举措大力实施,扩
在认知无线网络中,协作频谱感知技术可有效提高衰落信道下的检测性能,提高对主用户的保护程度以及认知用户的接入机会。在信道状态良好的情况下,参与协作的认知用户数越多,感
李汝珍是中国较早且较深刻关注女性问题的作家。明清时期女性文化变革对他思想的冲击,使他试图在《镜花缘》里通过宣扬女子才学找到解放妇女问题的途径,他对封建专制统治了两
曹禺与奥尼尔的戏剧创作大多以“家的主题”为写作主旨,本文运用“影响研究”与“平行研究”的方法,依据弗洛伊德的“创伤记忆”和“恋母情结”原理及女性主义、文化学等理论
当今时代,手机与人们的生活联系越来越密切,特别是中国进入3G时代后,手机不再简单局限于提供语音与短信服务等基本功能。人们将与日常生活相关的许多需求增加到手机的应用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