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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针对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契税在我国历史悠久、一脉相承,自东晋六朝时起,长期在规范土地和房屋买卖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今社会,土地和住房是民生之本,是广大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也是国家保障民生的重点。契税作为我国独有的税种,以其特殊性在筹集地方收入、调节土地和房地产市场方面发挥着愈加重要的作用,成为地方税体系某种意义上的生命线。但是,我国当前的契税征管工作由于多方面原因,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立法层次低导致相关法律和税制体系不完善,现行契税条例发布于1997年,早已无法适应时代变化要求,完整的税制体系也没有建立起来。二是制度设计不尽合理,税率和纳税期限不当导致实际调节作用不到位,计税价格外延过大造成重复征税。三是具体工作实践中,由于征管力量、纳税意识、评估机制、部门合作不足,政府过度干预和政策规定模糊导致征管秩序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这一系列不到位不规范之处均亟待改进,征管改革迫在眉睫。国内外专家学者和从业者针对契税(国外为房产税等相关税种)的研究虽多,在系统性、时效性和具体细节上却都存在诸多欠缺。本文在此基础上,围绕契税征收管理改革这一主题,运用调查、文献研究和对比分析的方法,通过对烟台市契税征管工作实践的调查研究,结合自身财税工作经验,对契税的基本理论、税收征管实践、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成因三大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其中,在提出具体细化的契税立法与税制体系改革建议、研究是否可将美国房产税征管的部分经验应用于我国契税制度改革、以及推广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涉税基础信息传输并强化部门征收管理与执法合作这三大方面,较之以往研究有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