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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的征收制度从产生到发展已经经历了不短的时间,世界各国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理论与法律制度。我国公益征收制度建立的比较晚,立法上尚不完善,但现实中的征收活动却在越来越多地发生着,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对“公共利益”的认定程序,征收过程从决定到执行均缺乏严格具体的程序控制,以及征收补偿制度的不完善等多方面原因,实践中违法征收、肆意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许多社会问题。近年来我国理论界不断进行研究探讨,并已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本文亦对此问题进行讨论,在借鉴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阐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