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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全球最大的铁矿石进口国,但是与大买家地位不相称的是中国在铁矿石贸易中尚未形成买方市场势力。近年来中国铁矿石进口呈现量价齐升的局面,不仅给国内钢铁企业带来严重的成本压力,也给下游行业造成冲击。2010年中国大中型钢铁企业实现利润897亿元人民币,而淡水河谷、力拓和必和必拓三大矿业公司年利润合计高达486亿美元,中国大中型钢铁企业的利润不到三大矿企合计利润的三分之一。本文的研究主线是:在对我国铁矿石进口贸易买方市场势力和贸易损益实证分析的基础上,从微观个体企业产业链治理入手,研究如何构建我国铁矿石进口贸易买方市场势力。本文对国际贸易中买方市场势力的理解为:企业在进口贸易中争取相对主导地位、努力使交易价格以及其它交易条款向有利于自己的一方偏离并持续获得利润的能力。它产生的前提条件是企业或企业组织能够占据足够大的市场份额,这就需要企业或企业组织具备足够的能力,而这种能力的形成需要通过产业链各个环节的治理来达到。本文研究路径是:首先,系统描述钢铁市场及铁矿石市场的生产贸易,实证测度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铁矿石所具有的买方市场势力,定量计算近年来中国在铁矿石进口贸易上产生的损益。研究表明,2004年起中国铁矿石进口量和进口价格大幅上升,在铁矿石进口贸易中的损失不断扩大,严重缺乏买方市场势力。在此基础上引入产业链概念,认为阻碍我国形成买方市场势力的原因是产业链控制缺失。其次,阐述产业链治理与买方市场势力形成的双向互动关系,提出从微观个体企业产业链治理入手、最终实现买方市场势力的逻辑体系。逻辑体系为:微观个体企业通过产业链各环节的治理增强企业能力,在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市场竞争环境中通过内部扩张或外部兼并扩大企业市场份额,或是几个企业通过创新组合的方式构成新主体(企业组织)占据足够大的市场份额,形成买方市场势力。第三,提出产业链治理的三个环节。在资源控制环节,投资矿山、实现后向一体化;在进口结构控制环节,形成采购同盟提高现有供应链的组织效率;在海运控制方面,形成“钢铁企业+航运企业+造船企业”的战略联盟形式,形成海运控制良性循环。产业链治理的关键在于产业链各环节内和各环节间实现激励相容。这其中既包括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激励相容,也包括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激励相容。产业链治理具有极强的外部经济性,对产业链进行整合和治理可以在产业链各环节间实现协作和互补,使整条产业链的效率得以提升。本文强调了企业家作为一揽子要素的支配者对产业链治理和买方市场势力形成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