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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CEO的薪酬备受争议,如何给CEO定价日益受到实务界和理论界的关注,哪些因素可以作为CEO薪酬制定的参考标准。在信息发达的当今,声誉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而作为企业形象代言人的CEO的声誉对企业的成长与发展至关重要,因此从声誉角度研究CEO薪酬,以此来探讨声誉是否可以成为CEO定价的参考标准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CEO声誉角度出发,以声誉理论、信号理论和激励理论为理论基础,对中央政府控制企业、地方政府控制企业以及非国有企业中CEO声誉与现金薪酬、股权薪酬和超期薪酬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开创性的实证研究。 有关CEO声誉的实证文章在国内外都比较少,国内的研究中,没有涉及CEO声誉与薪酬关系的实证研究,而且有关CEO声誉的实证研究中也未有大样本研究。为了体现声誉的无形资产特性,本文首次提出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来度量CEO声誉,采用“CEO媒体曝光度”来度量CEO声誉的“量”,采用“按行业调整的企业绩效”来度量CEO声誉的“质”,选取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五年的数据进行研究,为CEO声誉与薪酬激励的实证研究提供了理论上的补充与支持。 目前国内研究上市公司CEO薪酬激励的文献不在少数,但是大多数是把不同控制权性质的企业结合在一起分析,而事实上在不同控制权性质的企业中,薪酬制定方式、薪酬策略等存在差异,因而有必要在研究CEO声誉与现金薪酬、股权薪酬以及超期薪酬之间的关系时,按照企业控制权性质将企业进行分类。本文在研究中将企业分为三类:中央政府控制企业、地方政府控制企业以及非国有企业。 本文研究过程按照“理论分析——实证研究——理论总结”的研究思路进行。 在“理论分析”中,首先分析了CEO的效用函数、激励理论、声誉理论和信号理论,然后又对本文中涉及的关键概念企业控制权性质、CEO声誉、现金薪酬、股权薪酬和超期薪酬作了概念界定,为本文后续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在“实证研究”中按照“提出假说——选取样本——设定变量——建立模型——实证检验——稳健性检验”的思路进行。在“提出假说”中,本文在理论分析以及对前人研究成果总结的基础上,结合本文的研究目标和内容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假说。在“选取样本”中以2006年到2010年沪深两市的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并且详细地介绍了样本的选取过程、样本的分布情况,并对样本进行了描述性统计、Pearson和Spearman检验。在“设定变量”中为了方便建模研究问题,设定了三类变量,分别为被解释变量(现金薪酬、股权薪酬和超期薪酬)、解释变量(CEO声誉的两个代理变量)和控制变量(如: CEO任期、年度等)。在“建立模型”中,量化了CEO声誉,针对不同的问题,分别建立了Logit回归模型和OLS回归模型。在“实证检验”中,依据研究对象的不同采用了不同的检验方法,在CEO声誉与现金薪酬关系研究中,采用了OLS回归分析法、聚类回归法和邹氏检验法(Chow Test);在CEO声誉与股权薪酬的研究中,采用了分组检验方法、OLS回归分析法和Logit回归分析法;在CEO声誉与超期薪酬的研究中采用了分组检验方法、Logit回归分析法和OLS回归分析法。在“稳健性检验”中,为了进一步验证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在采用十分位数回归分析法进行了稳健性检验。 在“理论总结”中,对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共取得了以下六项主要结论: 第一,无论是中央政府控制企业、地方政府控制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CEO声誉的两个代理变量媒体曝光度、按行业调整后的企业绩效都与CEO的现金薪酬显著正相关。通过回归系数检验法发现声誉与现金薪酬两者的相关程度在三类控制权性质的企业中存在差异,但是通过邹氏检验法(Chow Test)发现该差异并不具有显著性,CEO声誉与现金薪酬的相关程度在三类企业的差别不大。 第二,中央政府控制企业和地方政府控制企业较少采用股权激励方式,而非国有企业的情况正好相反。从2006年到2010年中央政府控制企业中发放股权薪酬的企业数量为稳中稍有增长;地方政府控制企业中发放股权薪酬的企业数量略有下降;而非国有企业中发放股权薪酬的企业数量为显著上升趋势。由此可见,非国有企业由于薪酬激励的灵活性,又加之已经意识到股权激励对于CEO的长期激励作用,开始重视并应用股权激励了。而中央政府控制企业和地方政府控制企业由于特殊的背景,使得股权薪酬的运用受到一定的限制。 第三,声誉好的CEO获得股权薪酬的可能性更大,并且在获得股权激励的CEO中,CEO声誉与股权薪酬高低显著正相关。这两项发现在三类控制权性质的企业中都存在。 第四,在中央政府控制企业和地方政府控制企业中,只要反映CEO声誉“量”的指标“媒体曝光度”高,CEO获得正向超期薪酬的概率就高,而未发现反映CEO声誉“质”的指标“按行业调整的企业绩效”与获得正向超期薪酬的概率存在相关性;在非国有企业中,反映CEO声誉的“量”和“质”的两个指标都与获得正向超期薪酬的概率显著正相关。 第五,在中央政府控制企业中,CEO声誉越好获得的正向超期薪酬就越高;在地方政府控制企业中,正向超期薪酬只与反映声誉“量”的指标存在相关性,与反映“质”的指标关联度不大;在非国有企业中,CEO正向超期薪酬只与反映声誉“质”的指标存在相关性,与反映“量”的指标关联度不大。 第六,CEO声誉与负向超期薪酬的检验结果显示,在三种控制权性质的企业中,CEO声誉与负向超期薪酬均不存在相关性,也即CEO良好的声誉不会给其带来低于合理报酬的薪酬。 CEO薪酬影响因素的研究是当前的热点问题,也是难点问题,本文从CEO声誉角度进行研究,创新了CEO声誉的度量方法,填补了CEO声誉与薪酬激励实证研究的空白,并且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了在三类控制权性质的企业中CEO声誉与现金薪酬、股权薪酬和超期薪酬之间的关系,为各类企业找到了一个均适用的CEO定价参考标准,也即CEO声誉。但由于对CEO声誉以及CEO薪酬激励的研究,是一项跨越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组织行为学、伦理学等多学科的理论问题,未来还需对CEO声誉度量体系和CEO薪酬结构体系作进一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