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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1年恢复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以来,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已经经历了27年的发展历程。在这期间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各方的努力之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中一支不可或缺的中间力量。然而,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经历了对上市公司的一系列审计失败之后,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和审计诚信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质疑,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此外,科龙事件及安然事件的爆发,使得人们认识到引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并不能解决注册会计师行业遇到的问题。与此同时,注册会计师协会及相关部委相继出台了鼓励、扶植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政策,以便会计师事务所能更好的服务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国企业的国际化进程。 面对困难与机遇并存的局面,注册会计师行业逐渐认识到,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的建设,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结构,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水平,这才是会计师事务所健康长远发展的根本所在。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主要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治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有其特殊性,这表现为:会计师事务所“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二为一;会计师事务所呈现“资合”与“人合”相结合的特征,并主要突出“人合”的特征;会计师事务所在职业特征上体现为其具有的社会性与维护公众利益的属性。通俗的讲,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就是为了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管理、控制而形成一整套的制度安排,这些安排决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目标、行为,决定了在会计师事务所众多的利益相关者中由谁来控制事务所、怎样来控制事务所以及风险和收益如何在不同主体之间分配。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的内容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股权结构、利润分配制度、内部制衡机制、人力资源管理、合伙文化建设等一系列内部治理机制。此外,从新制度经济学交易成本理论角度来讲,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的理想状态就是要建立起一套治理机制与制度,使其能够理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各个层次人员的关系,使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交易成本达到最小,而效率最高。另外,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专业性组织,由于审计服务质量的要求高且需要在一定范围独立行使专业判断。那么考虑到审计质量控制以及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过程中更多的运用专业判断,管理幅度应以较小为宜。 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历史来看,会计师事务所与所“挂靠”的机关事业单位脱钩改制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主要面临的问题是公有产权和挂靠体制使会计师事务所缺乏审计的独立性。这个问题在脱钩改制后已经得到解决。在脱钩改制后,股东会(合伙人会议)、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关系以及围绕这几大关系的相关内部治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则成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的焦点。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后,其内部治理主要存在着以下需要解决的问题: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中法定所有权制度安排——普通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已不能适应行业的进一步发展;股权结构不合理;缺乏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利润分配制度设计不合理;缺乏完善的内部制衡机制;忽视会计师事务所合伙文化的建设。这些问题的产生根源是:我国市场经济活动中会计信息失真;高质量审计需求不足;会计师事务所与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严重失衡;未建立符合“人合”公司特点的运作方式、分配方式;在人力资源管理、制衡机制、合伙文化建设方面更多的考虑短期利益不愿为此增加成本支出等等。 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从内部治理的角度解剖XG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之初陷入经营困境,改革后能再次崛起,现在又遇到困境的根源。我们发现当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机制时其经营陷入困境,而一旦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机制会计师事务所就会快速发展,而当内部治理机制与已经成长起来的事务所不相适应时,事务所的发展又会陷入困境。因此,我们说,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的完善与一个会计师事务所的兴衰具有紧密的关系,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应建立在完善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之上,必须由完善的内部治理机制作保证。面对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存在的问题,应拿出以下应对之策:我国应允许采取有限责任合伙制的组织形式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并且应该扶植与鼓励这种组织形式。对现存的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引导鼓励其转型为有限责任合伙制的组织形式,并加大对现有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对于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股权结构可以相对集中,使其决策迅速,提高工作效率,以利于其生存与发展。对于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以股权结构相对分散为宜,以确保足够的制衡,对审计质量的控制,以及促进合伙文化的形成;同时要建立以绩效为基础的合伙人之间的利润分配制度,并考虑到会计师事务所在利润的形成上“人力资本”的作用远远大于“实收资本”作用的现实情况,应建立允许非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参与利润分配的机制;建立股东会(合伙人会议)、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三权分立的制衡机制,并设置股东事务委员会、财务与预算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专业技术委员会,质量控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发挥制衡作用;建立并完善人才引进、培训、员工晋升与离退、薪酬与考核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合伙文化,合伙人带头积极倡导并建立包含诚信、民主、尊重、平等、合作、包容、协商等要素的合伙文化,将会计师事务所打造成一个具有合伙文化特质的学习型组织。 有了这样一套完善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其必将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也必将为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加快国际化进程提供内在保障。 本文力求尽可能全面、深入的论及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的各个方面,但限于作者的水平以及相对薄弱的理论功底,必然会存在着疏漏、论述不深入、观点有待商榷等等不尽人意之处。但作为一名曾经从事并热爱这个行业的人员,希望本文的写作能对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的研究贡献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