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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设施,对国民经济和地区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港口具有明显的属地性,地方政府能够比中央政府更有效地为港口发展创造条件,因此为了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特别是港口所在城市政府建设和管理港口的积极性,我国自2001年底进行了新一轮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把原来中央直属和地方双重领导的港口下放地方,实行政企分开。港口下放地方以后,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地掀起了港口投资建设热潮,那么各地政府以本地区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为实现港口远期规划目标而进行大量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或区域港口发展的整体利益就值得探讨了。 本文旨在通过对地方政府行为对港口投资建设决策的影响分析,从港口供需平衡的角度判定港口规划的建设投资是否存在过度趋势,力图找出导致过度投资趋势出现的主要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校正机制和政策建议,为各级港口行政管理机构加强区域内港口规划和建设管理提供方法和依据。 首先,通过对我国港口管理体制沿革的介绍,引出现阶段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思路、进程及对港口建设的影响,提出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是港口管理体制改革中的过度投资趋势,并把港口发展目标中功能定位重复,港口市场未来的供给超过未来的需求界定为出现港口过度投资趋势,探讨了过度投资趋势出现的主要原因。 其次,选取环渤海三大集装箱港口建设做实例研究,从定性的角度对三港的功能定位进行分析后,指出存在功能定位的重复;再从定量的角度选择三次曲线模型对港口未来的需求作出预测,通过对未来供需的分析,指出个别港口供过于求,综合分析判定个别港口出现过度投资趋势。在实例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的港口管理体制改革,运用修正后的产业组织SCP分析范式对港口产业进行分析,从单个地区和地区间港口投资建设决策两个方面对港口过度投资趋势的原因进行探讨。 最后,对由于地区间缺乏协调导致的过度投资趋势,运用谈判博弈的分析方法提出一种地方政府行为的自校正机制;对由于地方政府追求地方利益最大化导致的过度投资趋势,从建立地区间港口布局和总体规划协调机构,规范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规范和约束地方政府行为几个方面作出政策建议。 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各级港口行政管理机构对目前管理体制下的过度投资趋势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充分意识到地方政府行为对港口建设决策的影响是导致过度投资趋势出现的主要原因,并在港口规划和投资建设决策上对地方政府的行港口管理体制改革中的过度投资趋势研究为加以规范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