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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国家治理的重要议题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食品安全融合保障民生、共同富裕、全民健康和国家安全多重意涵,已经成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是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尽显现阶段食品安全问题的复杂性和治理的紧迫性。相应地,寻求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理论和监管模式一直是中国行政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的内在动因之一,回顾1982年以来的九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其中有五次都涉及了食品安全监管,改革力度逐渐加大。尤其,2018年机构改革中,食品安全被纳入市场综合监管范畴,这一改革方案有别于国际惯例,也未延续以往修补式做法,被认为是对原有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重构。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相关问题引发各界关注、反思与讨论。如改革的动因和遵循的逻辑是什么?有何理论依托和时代基础?市场监管框架下如何做好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监管一系列创新举措背后的主线是什么?如何构建与当前监管体制相匹配的监管模式?简言之,对食品安全监管变革现象的本质性追问,映射出政府监管理论供给的滞后与不足,因此对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探究已然成为前沿课题和实践命题。作为对理论期望和现实关切的回应,本文提出用“智慧监管”解答上述疑问,并尝试构建中国语境下的食品安全政府智慧监管模式。智慧监管概念的引入缘于对国内外智慧监管研究的同质性比较和差异性分析,如国外智慧监管研究凸显监管多元化背景和多中心视角下的监管合作主义,智慧源于监管的灵活性和多样性,智慧监管目的在于平衡监管和放松监管之间的冲突。国内智慧监管研究凸显信息社会背景和大数据应用视角下的监管技术主义,强调智慧源于数据,智慧监管目的在于提高政府监管效率。上述智慧监管呈现不同的智慧内涵,但均不能全面概括当下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因此,本文聚焦治理时代背景下监管衍变和政府监管改革进路,从相对宏观视阈赋予智慧监管新的含义,以期为解释中国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逻辑和实践探索提供一个理论依据和模式支撑,进而丰富政府监管理论体系。首先,论文详细阐述了智慧监管的学理基础,重点回答了什么是智慧监管,智慧监管的内涵是什么,以及怎样分析智慧监管。作为一个广义概念,智慧监管是政府顺应时代发展,利用时代赋能回应时代挑战的监管创新,目的是推动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和有机社会协同发展。“智慧”作为政府监管变量,代表了创新元素和关键张力,智慧可以概括为一系列创新的监管原则和方法的总称,智慧监管研究的重点在于如何界定智慧。从内涵上看,智慧监管是对政府监管价值、制度、工具理性的反思与重构,是对传统监管形态的系统改进和整体升级,以适切时代变革需要。论文创新性地提出“空间—制度—工具—评估”分析框架,解决了监管“合作主义”与“技术主义”融合分析的理论困惑,构成了与国内外现有智慧监管研究的理论对话,串连了当下食品安全监管研究的突出主题。其次,论文全面论证了食品安全政府智慧监管模式的历史进路和实践机理,重点研究了政府智慧监管模式的逻辑起点、驱动因素、时代基础和运作方式。基于分析框架,论文重新界分了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演变进程,归纳为粗放监管阶段(1949-1997年)、权威监管阶段(1998-2012年)和智慧监管阶段(2013年以来),在分析框架各维度的变化中可以寻见智慧监管与其他监管模式的区别。监管模式转换与历史情境和时代挑战紧密相关,智慧监管的动因源于食品治理升级与公众感受不足、食品风险积迭与科层结构超载、食品市场流变与行政藩篱桎梏、食品技术异化与信息对称需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国家治理现代化、资源配置市场化、公众参与制度化和政府监管数字化是支撑智慧监管得以可能和可行的时代基础。从现有中央到地方的实践案例看,食品安全政府智慧监管模式的运作机理可以凝练为社会共治、监管沙箱、算法行政和风险管理四种类型,分别代表了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空间构建、监管制度创新、监管工具开发和监管评估设计上的智慧取向,并呈现出规律性和模式化发展趋势。最后,论文对食品安全政府智慧监管模式实施困境进行了检视,对欧美国家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实践进行了考察,通过分析和比较,探求政府智慧监管的优化对策。从现状看,政府智慧监管实施困境表现在市场监管体制的异构性、社会监管权责的失衡性、政府监管动力的内耗性、食品安全链条的割裂性和监管影响评估的局限性,成因较为复杂,来源于监管事权划分不明导致的央地冲突,监管空间布局不合理导致的参与无序等。欧美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实践,普遍受到政府智慧监管改革影响,具体表现在“智慧食安”“监管科学”“建设未来”等一系列规划、战略和框架的构建上,其公私协同治理、链条无缝衔接、实施专业监管、培育食品安全文化等措施具有一定借鉴意义。论文建议未来中国食品安全政府智慧监管模式的优化,仍在于聚焦“智慧”这一变量,增加智慧选项,丰富智慧内涵,包括形塑食品安全监管空间、调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拓展“软”性监管工具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评估等。其中,创新性地提出从国家、超国家、公共和私人四个层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空间;提出实行省以下市场监管垂直管理、增设食品安全检查局、重组综合协调机构、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推动食品安全文化建设等举措;建议立足食品安全全链条和多重目标任务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评估指标体系,并综合运用逻辑框架法、德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进行了科学论证,以期提高其可操作性。总体而言,作为一个总括性概念,智慧监管为分析中国食品安全领域的政府监管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基于治理时代的监管衍变和政府监管改革宏观视角,通过对智慧监管概念的再认识和内涵的再审视,有助于理解新时代以来中国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一系列变革和创新,智慧监管是对当下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碎片化应对措施的学术概括和理论凝练。此外,通过对食品安全政府智慧监管模式分析框架的建构和解构,可以总览和辨识食品安全政府智慧监管的基本特征、主要问题和优化取向。毋庸置疑,确保食品安全是中国各级政府一项长期职能和艰巨任务,智慧监管是以政府为中心或政府主导的监管创新,是对传统政府监管的一种自我修正和迭代升级,是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呈现形式。如何丰富和完善政府智慧监管的内涵和外延,以契合中国式现代化需要,也是一个值得长期探索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