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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包括两个方面,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直接转让是指非居民企业直接转让其所持有境内公司的股权;间接转让是指非居民企业通过转让其所持有的境外控股公司的股权,从而间接转让境内目标公司的股权。对于直接转让的股权所得,我国享有收入来源地的属地税收管辖权。针对间接转让的股权所得,如果境外控股公司的设立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我国也可以启动反避税调查,按照经济实质原则否定该公司的存在,主张税收管辖权。
随着我国在全球范围内税收协定网络的逐步形成,协定下的税收优惠待遇促使投资者筹划更为有效的投资结构以减轻税负。现实中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通过在境外设立中间控股公司实现跨境投资。近年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针对非居民企业税收的文件,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就是其中一个领域。我国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的法律规范尚处于起步阶段,法律规则体系还不够健全,执法过程中的困境也较多,如何有效保障我国的税收权益是个重大问题。
本文拟做出如下创新:(一)通过对税法规定纵向整合性分析,对新出台规定及时梳理,对税务机关公布案例的解读,总结出非居民企业税收规则适用中的要点,较完整地搭建我国税法规制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的制度架构;(二)在指出我国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税法规制中存在的问题后,通过域外先进经验的横向对比,对改进我国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制度提出建议,以冀有效的推动反避税工作,保障我国的税收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