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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化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我国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传统的流通方式存在流通成本高,流通效率低等问题,已经难以适应当前农产品市场的发展要求。农产品“产销环节不衔接”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因此“农超对接”销售模式应运而生,打破了传统城乡建设格局与流通方式,减少了中间环节,使得超市、合作社、消费者三方受益。研究农民合作社“农超对接”的流通效率及其影响因素,对于优化农产品供给体系、支持政府开展“农超对接”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江西省“农超对接”为例,基于2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调研数据,对“农超对接”模式流通效率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以期为“农超对接”模式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指导。首先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相关概念等,并对“农超对接”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和述评,为后续的研究奠定基础。其次,根据问卷调查数据,采用DEA模型从技术效率、纯技术效率、规模效率三个方面对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流通效率进行了评价分析,研究发现合作社的平均技术效率偏低,主要原因是纯技术效率较低,表明合作社农超对接人员经营管理和技术水平不高。比较不同合作社类型流通效率,其中蔬菜类合作的流通效率最高,其次是水产类合作社,再次为水果类合作社,但总体差异性较小。然后,应用Tobit回归模型以确定流通效率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资金支持、标准化技术培训、股权结构、成员异质性、物流配送能力五个因素对合作社“农超对接”的流通效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超市在价格上的垄断权和供货规模对合作社“农超对接”的流通效率有显著负影响;而品质要求、当地经济发展、物流支持以及市场开拓能力对流通效率影响不显著。据此,本文针对性地提出对策:第一,政府应权衡“农超对接”主体的关系,保护合作社的主体利益;第二,加大标准化技术培训,培养专项人才;第三,强化涉农贷款,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第四,实施品牌战略,提升合作社的影响力;第五,完善合作社产权结构,扩大股权差异性;第六,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完善相关的法律政策。以此提高农民合作社“农超对接”的流通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