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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工智能视觉艺术运动已经发展了半个世纪的今天,学术界依然没有从艺术的角度对这种新艺术进行严肃探讨,大部分的相关讨论还局限在艺术与非艺术的判定认识论角度中。这使得人工智能艺术徘徊在艺术世界的边缘地带,仿佛仅仅是引发人们科技热情的衬托式展示物。因此,笔者试图从理论角度为人工智能艺术辩护。人工智能技术是基于使用计算机算法模型来模拟人类认知模式的一种计算机技术,在视觉艺术的应用中,主要使用一种包含生成器和判别器的对抗式生成网络模型(GAN),这个模型具有吸收信息后向自身系统做出反馈并基于参数设置的目标进行自我修正的机制,这与当下理解的基础人类认知模式一致所以是一种机器学习的基础模型,人工智能艺术即是使用这种模型进行图像生成的艺术。人工智能绘画作品给人的感受是奇异的、畸形的、难以理解的,而我们在当下出现的大量人工智能绘画作品中可以不断看到英国艺术家弗朗西斯培根作品的影子,笔者在法国哲学家德勒兹对弗朗西斯培根的人像作品分析与他的欲望与生成、生成与运动等哲学概念中发现一个理解人工智能绘画的入口,而人工智能艺术中的身心关系问题将后人类主义抛出,引发笛卡尔式身心二元论的回归,远离了梅洛庞蒂的身心观视野。论文第一章绪论部分将对人工智能艺术的运动历史进行一个概括式回顾,并对文中所将涉及的德勒兹主要哲学概念作出引介,在此基础上抛出人工智能艺术的创作观念与德勒兹的艺术观念之间的契合点。第二章基于人工智能作品的创作特点来分别阐释人工智能的发展现状,以及从德勒兹的视角去观看这些艺术作品,展开对于人工智能的理解线索。第三章讨论人工智能艺术创作中产生的主体性问题,这涉及到两种认识,一种是普遍的现代科学唯物主义角度,另一种是德勒兹的理论角度,第一种角度中人类艺术家是艺术创作的单一主体,而在德勒兹的角度下,人工智能与人类创作者是一种共同创作主体的关系。第四部分的主题是身心关系问题,人工智能艺术引发的社会讨论大多面向激动人心的赛博格电子人概念,而赛博格电子人概念的理论根源是后人类主义,后人类主义的主要目标是破除人类与非人类之间的各种边界,以取得更为全面的社会平等,同时也是一种认为人类充满了缺陷需要被改善的思想,笔者在论证过程中发现与人工智能艺术紧密关联的后人类主义视角下的身心关系与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的契合部分,而从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角度来看身心二元论则具有很多漏洞与冲突,结论部分总结论证结果:在德勒兹的理论视野下,人工智能艺术是一种关于时间和生成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