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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中,存在大量关联交易,其涉及面之广,金额之巨,比例之高,在世界各个证券市场上是罕见的。拨开复杂的关联交易表象,我们看见了本质: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冲突。非公平关联交易是大股东转移资源的载体。本文从非公平关联交易的视角来研究中国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博弈均衡。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普遍存在关联交易行为,呈愈演愈烈之势,交易金额逐年增大。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国有股“一股独大”、与集团公司联系紧密、“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等。这是由我国的特殊国情和证券市场的历史使命决定的。多数上市公司中存在着控制性股东,控制性股东对于公司拥有无可挑战的权威,也即具有了操纵关联交易为自己谋福利的能力。上市公司主要与其大股东集团进行关联交易,对其关联公司存在较大依赖性,独立性和经营能力堪忧。商品交易、提供服务、资金往来成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方式。这严重困扰着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一些控股股东或受其控制的关联公司将上市公司当作“圈钱工具”或“提款机”,严重侵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我国司法体系等制度环境不够完善的背景下,我国特殊的股权结构特征是我国上市公司偏好非公平关联交易的制度背景。文章随后,建立了博弈模型,对我国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在非公平关联交易中的博弈均衡进行了分析。股权分置改革改变了双方行为的相互影响机制,本文以股权分置改革作为分界点,分别分析了股改前后双方的博弈均衡。本文利用智猪博弈模型分析了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搭便车行为。建立了非公平关联交易中,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另外监管部门在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博弈均衡中起到很大的作用,他们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代言人,有能力抑制大股东的非公平关联交易,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文也对监管部门与大股东博弈行为进行了均衡分析。最后文章通过对博弈均衡解的分析,提出了抑制大股东利用非公平关联交易侵占中小股东利益行为的建议。从博弈模型出发,笔者发现我国证券市场为了抑制愈演愈烈的非公平关联交易,当务之急就是加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加大对非公平关联交易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