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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已实行近40年,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作为我国唯一有资质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红顶机构脱钩改制的完成,环境影响评价中被诟病的红顶中介问题已基本解决。但目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仍存在许多的问题。本文运用治理理论等,剖析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治理困局出现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治理的路径。全文共有四章:第一章,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文章介绍了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发展的概况,并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资质管理,与政府部门的关系,文件的编制过程和机构内部管理等角度指出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存在的普遍问题。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治理的理论基础。文章介绍了治理理论,利益冲突与利益平衡理论及权力的制衡与监督,并对其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治理中的应用做了具体分析。第三章,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治理的困境。本章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分析了导致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治理困境的原因。权威型治理模式下政府监管能力有限,中观治理层面行业自律缺失,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采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不利于其微观治理的实现,法律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连带责任的规定亦不完善。由于缺乏合理的制度设计,作为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的公众,参与不到位。第四章,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治理的路径建议。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治理中,应建立多中心的治理机制。首先,应完善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行政监管。其次,通过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律职能,加强自律组织自身建设等,真正实现行业自治。再次,通过组织形式的合伙制改革,完善连带责任制度等实现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微观层面的治理。最后,通过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实现公众对其他治理主体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