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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世界银行统计,近三十年来全球先后爆发百余次系统性危机,其波及面巨大且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金融不稳定造成的惨重后果使人们意识到只有金融稳定才能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所以各国政府及金融组织都投入大量精力来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并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对其稳定性的研究。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它具有维护金融稳定的天然职能和法定职能。保持币值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是其政策目标。在金融危机时,为金融机构或金融市场注入流动性是其作为“最后贷款人”的职能体现。目前而言,我国所享有的WTO保护期已经结束,金融业会迎来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其开放程度也将进一步扩大。因此,金融稳定问题的研究对我国目前形势来说既是当务之急。解决好金融稳定有哪些深层次内涵,中央银行在维稳过程中能够发挥哪些作用,如何协调央行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以确保实现稳定等问题,能够帮助央行对自身在维护金融稳定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有较为准确的定位,并能更加有效地推动央行金融稳定工作。本文研究了金融稳定的有关基础理论,在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自己对于这一概念的理解。同时通过剖析货币、银行、宏观经济等领域稳定的定义及其同金融稳定之间的相互作用,在验证理论的同时阐明人民银行行使维稳职能的作用机理。然后从纵横双维度进行分析:纵向上,分析研究历年来金融稳定职能的阶段变迁,分述四个阶段的特征及其优缺点;横向上,比较美国、英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家履行稳定职能的情况,并结合欧盟和国际监管组织的相关经验,得到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然后以BZ地区为例,进行了基层央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能的案例分析,列举现行的各种措施。最终进行全方位思考,针对目前我国中央银行履行金融稳定职能中存在的问题,如部分法律条款缺失或操作性不强、监管协调存在困难等问题,相应从健全金融保障制度、切实发挥好协调机制的作用方面提出建设性建议。同时针对地市级央行分支机构工作中存在的履职操作难、有效监测难及人员业务水平相对滞后等不足,相对应地从加快金融稳定工作的建设和做好基层人才队伍的培养等角度出发,提高基层央行履职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