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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公海上出现了大型流刺网作业,对渔业资源、海洋生态及航行安全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后,联合国大会连续通过决议,禁止在公海使用大型流刺网作业。中美两国于1993年签署了《中美谅解备忘录》,通过两国在北太平洋公海开展渔业执法合作,共同监督联合国大会46/215号决议的执行。中美联合执法开展20多年来成效显著,但同时也暴露出了联合执法过程中原有政策协同机制的诸多问题,如双方执法力量不对等、中方实质话语权缺失等,直接导致了联合执法协同度低,影响了联合国大会决议的监督履职能力。中美作为两个海洋大国,能否对等性地在北太平公海渔业联合执法过程最大限度地发挥彼此作用,不仅事关两国海洋权益,也将对其他相关国家产生重大影响。 鉴于此,本文基于协同学与政策协同理论,尝试提出政策协同概念,并界定政策协同机制的概念。在全面梳理政策协同机制诸多影响因素的基础上,选取价值共识、利益集中度、能力储备状况、互动水平四种因素为标准构建政策协同的主协同机制和次协同机制,用来分析评价当前中美北太平洋公海渔业联合执法过程中的政策协同机制现状;然后,基于演化模型对中美联合执法中政策协同机制的演化趋向做深入分析,并对中国海警未来的能力建设提出针对性建议与对策,以更好地提升中美北太平洋公海渔业联合执法的协同度,最终保障我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本文在理论上拓展了联合执法研究的范围、建立了联合执法研究的新视角,所构建的政策协同机制分析框架和政策协同演化模型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性,所提对策建议对我海上执法力量的成长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