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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近十年湖南卷和广东卷为例,分别从高考作文命题依据、命题形式、命题内容方面进行对比,进而思考高考作文命题的优化和对教学的指导意义。第一部分介绍两省的命题依据,分析具有全国性指导意见的《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新课程标准》中有关“表达”的部分和《考试说明》中关于“写作”部分对学生写作学习、教师写作教学、作文评价方面的指导性意见,以及两省对共同标准的不同理解。根据实际情况,两省使用的教材和两省历史文化背景方面的差异也是命题重要依据,比较结果显示,两套教材的编排以及两地文化,如湖南看重理性思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广东的开放性和具有的时代气息等,对各自命题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第二部分进行两省命题形式比较分析,两省命题作文、话题作文和材料作文的呈现特点以及题目整体呈现格局不同,湖南卷的命题形式更为限制,要求更为严格,广东卷命题更为开放和宽松,两种命题形式对学生的思维能力考查也不一样,开放性命题形式有利于增强学生表达动机和写作流畅性,一定的限制性有利于实现考查,因此,要处理好二者关系。第三部分进行两省命题内容比较分析,两省命题价值导向主要集中在对个人、社会、生命和道德的关注上,结合高考考查目标,发现两省命题的人文性倾斜不利于考查目标的全面实现,难以真实反映考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再加上高考作文命题评卷所不可避免的主观性,都可能会影响作文命题考查的有效性,因此,最终还是要回到命题考查目标,尽量避免命题中价值预设、选择单一等问题,全面考查学生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最后一部分在前面研究的基础上,引发思考。为了更好实现考查目标,作文命题要考虑开放性与限制性的问题,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个人主体的充分发挥等问题;继而根据教学目标、学生学习效果,思考教学应该做的相应改变,如教师知识观念的更新,学生思维能力的训练,写作知识的积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