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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博士是教育领域中的专业学位,由美国哈佛大学于1921年率先设置。英国的教育博士培养始于1992年。我国教育博士的培养起步较晚,直到2010年我国首批15所高校才开始教育博士的正式试点工作。教育博士培养方案是构建是整个培养工作的核心和关键。本论文选取中国和英国各5所大学的教育博士培养方案作为比较研究的对象,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方法与访谈研究法研究中英两国“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教育博士招生制度、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和修学方式的异同。从比较中发现我国培养方案存在的问题,借鉴英国培养方案的合理要素,以完善和创新我国培养方案,并丰富我国教育博士培养的理论。研究发现,中英两国“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教育博士培养的目标与教育学领域的哲学博士培养的目标趋同且我国5所高校的培养目标在表述上基本一致,没有凸显学校的特色,而英国5所高校关于培养目标的表述有较大的差异,呈现一定程度的多元性。两国对考生的资格都有学历、教育工作年限的明确规定。但我国要求考生一定要在教育管理岗位,甚至只招收教育领导,英国对此没有硬性规定,给普通教师提供了报考的机会。课程设置方面,中英两国都实行学分制、采用模块教学。我国教育博士选修课所占比重偏小,课程内容偏向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对方法性与实践性课程的重视不足。英国5所高校开设丰富的选修课程,课程内容强调研究方法的训练,重视专业实践。培养年限与培养方式上,两国都实行弹性学制,主要采用在职学习的培养方式。我国教育博士主要采用教授集中面授与学生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而英国教育博士采用现场教学的方式,强调小组学习,共享集体经验。学位论文方面,我国对教育博士研究与实践能力的考核主要采用学位论文形式,而英国多种其他模式替代学位论文,鼓励论文形式创新。基于上述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培养目标具体化,突出专业学位特色;培养目标的多元化,满足人才多样化需求;第二,政府简政放权,提高高校招生自主权;考生资格避免行政化取向,提高导师招生发言权;弱化入学考试作用,多种方式选拔人才;第三,严格地把关教育博士培养年限;有步骤地确立多样化的教育博士培养方式;第四,改革课程教学,丰富教学方法;调整课程结构,优化课程设置;第五,鼓励学位论文形式创新;采用多元化论文模式;强化学位论文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