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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提出之初,仅是新兴资产阶级为了达到反对中世纪神权和封建贵族特权的目的。一战以前,国际法上涉及人权的问题并不多,有关人权的国际法文件也是少之又少,人权问题基本上是一个国内法问题。由于法西斯国家在二战中无情践踏他国基本人权、残酷屠杀无辜平民,人权问题才于二战后被进一步提上国际日程,有关人权问题的国际法文件不断出炉,其中以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最具影响力。它详尽规定了人权的范畴,并对人权保护与实现的具体措施做了初步规定。国际刑法在惩罚犯罪的功能方面,作为具有惩罚性的规范,很好的适应了国际人权的保护。从现代法制体系来讲,人权的保护有国内保护和国际保护两个方面。国际刑法对人权的保护是人权国际保护的一种,它通过对国际社会中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予以惩处,达到人权保护之目的。应当看到,国际刑事法律对人权的保护和人权的发展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有时两者会呈现良性互动,有时也会出现不和谐的情形。国际社会应该积极制定国际刑事法律规范,以预防在国际社会中大规模的侵犯人权事件的发生,从而保护人类的基本人权。人权法与国际刑法虽然对人类文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作为国际法上新兴的分支,二者在国际上的研究还不成熟,国内相关的研究也具有起步晚和相对浅显的缺憾,将人权保护和国际刑法的规定进行关联研究,更是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才开始本土化探索,且多数学者选择将国际人权法的历史发展作为学术研究的开端。历史如镜,在发展史的研究中发掘国际刑法对人权保护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提出具有国际实践意义的司法协助、引渡以及建立协助条约等方法意义重大,但局限性亦很明显。本文通过对国际刑法中人权保护问题的分析,通过对国际规约和相关国家国内法的比较解读,客观指出我国目前的刑事制度在保护和保障基本人权方面的不足,力争为国际刑法和我国的人权事业的完善贡献之一二。论文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国际刑法与人权保护问题概述,通过对国际刑法的概念与特征、国际刑法的目的与宗旨以及人权保护理念的更新与发展和国际刑法中的人权保护的总体阐述,指出国际刑法是以国家主权为前提、国际合作为基础的刑事法律规范,并非国家刑法适用的涉外部分,也非狭义空间效力的域外适用,更不仅仅是两国之间的刑事条约,而是由国际社会共同制定的刑事法律规范。第二部分是当前国际刑法实践中的人权保护分析,主要从国际刑法对被害人和被告人人权保护这两方面进行论述,且对当今国际社会对被害人人权侵犯的现象进行透视,继而引出国际刑法为保护被害人而提出的法律措施。另外本文借助对国际刑法中被告人人权问题的保护,进一步分析了人权问题产生的原因。本文最后对国际刑法中人权保护的完善进行了论述,指出国际刑法中人权保护措施在被告人人权保护、公正审判权、未成年利益保护及获得人道主义待遇方面存在的缺陷,对我国刑法中人权保护现状进行了详尽分析并指出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弊端,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刑法中人权保护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