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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企业步入了信用经济时代,信用交易逐渐成为企业间交易的主要方式。信用交易要求以交易双方的诚信为基础,诚信不仅仅体现在道德层面,更体现在法律和经济层面。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信用状况不容乐观,信用缺失现象普遍存在,给授信方带来了巨大的信用风险。企业出于谨慎性考虑而选择稳健的信用政策来降低信用风险,然而激烈的市场竞争又迫使企业不得不采取较为宽松的信用政策来吸引客户,增强市场竞争力。那么,企业应如何制定和选择信用政策,加强信用管理,才能在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之间寻求平衡呢?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回答,以期给企业信用政策的制定与选择提供可行性的建议。除导论之外,本文共分为五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和观点如下:第一章,企业信用政策制定与选择的理论基础。本章首先从信用的基本概念入手,对企业信用销售、信用风险、信用管理、信用政策的概念进行辨析,明确信用政策是信用管理工作的方向和基本依据,信用管理就是对信用销售进行全方位管理,力求防范和降低信用风险;其次,明确企业信用政策的制定与选择对企业财务政策、财务战略和企业战略具有重大影响;最后,应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和博弈论来分析企业信用政策的制定,说明企业信用政策的制定是企业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各方从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出发所达成的博弈均衡。第二章,企业信用政策制定与选择的现实基础。本章首先阐述了信用政策制定与选择的现状,分析我国企业信用政策制定与选择中存在着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宽松的信用政策导致坏帐损失率居高;第二,信用环境恶化致使企业风险控制能力降低;第三,重交易后的应收账款催收而轻交易前的客户资信调查和信用评估;第四,信用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第五,企业信用管理流程缺乏规范性和标准化。本文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信用政策制定与选择存在着六个方面的诱致因素:第一,缺乏良好的信用环境;第二,缺乏浓厚的信用管理意识;第三,信用政策目标与企业发展战略目标脱节;第四,缺乏全面系统的信用政策体系;第五,信用政策选择缺乏灵活性;第六,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导致信用服务机构发展迟缓。这些诱致因素导致了企业不能够科学合理地制定和选择信用政策。第三章,企业信用政策的制定。本章阐述了企业信用政策的制定原则和信用政策制定应遵循的基本流程。信用政策的制定应本着成本效益、稳定性、灵活性、系统配合和谨慎性原则。信用政策的制定必须有科学的流程,首先,要建立信用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部门—信用管理部门;其次,分析信用政策的影响因素,为企业制定总体信用政策;最后,需要设计科学的信用管理流程,包括具体信用政策的制定、确定赊销客户名单、进行客户的资信调查、客户信用风险评估、作出授信决策、应收帐款的管理和追收六个步骤。只有制定科学合理的信用政策才能保证企业获得最大收益和最大程度地降低信用风险。第四章,企业信用政策的选择。本章主要阐述制约信用政策的诸多因素,说明企业信用政策的选择必须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因素,才能合理制定和选择信用政策。制约信用政策的因素主要有宏观经济发展阶段、宏观经济政策等宏观因素,也有行业生命周期、行业竞争状况等行业影响因素,更重要的是企业内部因素,包括企业发展阶段、企业经济增长方式、内部管理状况、产品生命周期、客户生命周期、财务状况等,这些外部和内部的制约因素是企业选择信用政策时必须考虑的。第五章,企业信用政策制定与选择的相关政策建议。本章针对前面论述的企业在信用政策的制定与选择中存在的问题,从宏观层面、行业层面和企业层面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宏观层面的相关政策建议包括:(1)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2)建立信用管理政策支持体系。行业层面的相关政策建议包括:(1)科学设置行业组织机构;(2)建立行业信用管理规范;(3)建立行业公共信息平台;(4)开展有效的行业信用评价;(5)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培训与城信教育。企业层面的相关政策建议包括:(1)建立企业信用文化;(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3)建立信用风险转移机制;(4)建立信用风险分担机制和呆死帐赔偿机制。本文试图在以下方面形成特色,取得创新:第一,本文从战略角度对信用政策的制定与选择进行分析论述。认为企业信用政策的制定不仅仅是信用标准、信用额度、信用条件和收帐政策的制定与选择,而关系到企业财务战略和企业战略的实现,信用政策的制定与选择应该与企业发展战略保持一致。第二,本文提出信用管理部门的设置应该采用财务型模式,将信用管理部门设置于财务部门之下,提出财务部门具备完备的财务数据,财务部门的目标与企业目标保持高度的一致性,信用部门人员具备专业的信用管理知识,置于财务部门之下的信用管理部门,其资源整合能力和防范风险能力最强,工作效率最高。第三,本文针对企业信用政策的制定与选择的诱致因素,提出了三个层面的相关政策建议。特别强调企业内部信用政策体系的建立是重点,外部信用环境和行业信用管理协会、行业信用体系的建立是基础和保障。当然,由于时间、资料和本人能力限制,本文还存在一些不足。第一,本文对信用政策相关理论的阐述不够全面,仅仅采用信用不对称理论和博弈论进行分析,而未应用契约理论、产权理论等相关理论进行分析,理论上选择和论证的力度不够。第二,本文对信用政策具体流程的设计不一定具有实际的操作性,对总体信用政策与信用管理的关系的论证上还不够全面和深入。以上这些方面都是本人在后续研究中应当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