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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黔地区的卫所制度对明清以来西南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思想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影响。甚至形成其独有的文化现象和文化景观,譬如贵州安顺的屯堡人、石头房以及形成的屯堡文化。而滇黔卫所旗军是构成卫所的主体,是卫所对明清西南地区族群关系的构建产生影响的基础。调入滇黔的卫所武职、军役是明代滇黔移民的重要来源,明代调入滇黔的卫所武官在调入卫所地区建城池、设卫学等,对引领滇黔地区的社会变化起重要作用。研究明代职役移入滇黔的时间、籍贯和缘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研究明代滇黔的民族关系提供新的文献支持。因明初卫所设立而形成的移民家族及其后裔,对滇黔文化发展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对研究明清滇黔地区家族史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武职选簿》为核心史料,以《中国明朝档案总汇》所收录的云南的云南左卫、云南右卫、越州卫、临安卫、木密关守御所,贵州都司平越卫、安南卫、威清卫,湖广都司清浪卫、平溪卫等《武职选簿》为研究对象,回归卫所移民问题本身,从滇黔卫所武职与军役群体来源入手,量化分析明代滇黔卫所移民问题,用回溯法考察调入卫所地区军事移民的诸多细节,如职役来源、原籍、入卫时间、缘由、调入卫所后的社会构建等问题进行系统性、实证性的分析,证实当时在湖广垛集充役的历史事实,以期补充学界对明代滇黔卫所移民的客观认识。本文内容主要分为四章,分别从洪武初征云南与滇黔卫所职役来源、洪武再征云南与滇黔卫所职役来源、两征云南职役来源比较进行探讨。通过对第一章洪武“初征云南”与滇黔卫所武职来源和第二章洪武“初征云南”与滇黔卫所旗军来源分析,洪武“初征云南”主要是指洪武十四年(1381)、十五年(1382)初,傅友德率兵平定云南梁王及大理段氏的战争。洪武“初征云南”时,随即在滇黔地区建置卫所并进行卫所移民,典型的卫所如贵州平越卫,云南临安卫、云南左卫、云南右卫。在屯戍滇黔卫所的武官与旗军中,相当一部分是洪武十四(1381)、十五年(1382)从江淮地区调集大量武官与卫军平定云南后就地留戍的。从籍贯上来看,武官主要来源于南直隶、湖广、北直隶、山东、河南、浙江等地。而山东和北直隶两地调入滇黔地区的卫所武职中,有部分曾因参与“靖难之役”获功升授武职,且武官职级较高;而旗军则主要来自南直隶和湖广两地。通过对第三章洪武“再征云南”与滇黔卫所武职来源和第四章洪武“再征云南”与滇黔卫所旗军来源分析,洪武“再征云南”是指在洪武二十二年(1389)至二十三年(1390)之间,平定云南百夷、征东蛮、平越州和普安阿资叛乱、讨湖广九溪蛮等一系列军事事件的总称。“再征云南”期间,随即在贵州和云南地区广设卫所,为稳定西南局势,从湖广地区的民丁中“垛集”补充滇黔原有卫所或新设卫所屯戍力量遂成为其重要举措。在此背景下,安南卫、威清卫、清浪卫、越州卫从湖广武冈州、邵阳县、新化县、麻城县、黄冈县等地“垛集”了大批民丁编入军伍。可初步判断广传于西南地区的“洪武征南”传说,是在经历了洪武二十二年(1389)、二十三年(1390)大规模“垛集”湖广等地民丁编伍后,才真正具有了民间叙事的群众基础。此次“垛集”民丁的军役群体,是滇黔卫所移民中最不可忽视的主体,对明清滇黔地区族群关系构建的打下了基础。从籍贯上看,清浪卫旗军主要是洪武二十二年(1389)从湖广黄州府黄冈县和麻城县两个地区垛集民丁充军。安南卫的旗军主要是洪武二十二年(1389)在湖广宝庆府邵阳县、武冈州、兴化县垛集民丁而来;此外,还有旗军来自南直隶应天府溧阳县、长沙府安化县。威清卫旗军主要是洪武二十二年(1389)从湖广长沙府湘乡县垛集民丁充军,也有旗军来自黄州府。平溪卫的旗军主要是洪武二十二年(1389)垛集湖广黄州府蕲州、黄梅县、广济县等地区的民丁充军。越州卫旗军来源的主体是湖广的长沙府攸县、湘阴县,荆州府石首县。而北直隶、福建、南直隶、陕西则是越州卫旗军来源的重要补充。这些垛集的民丁入伍后,一部分人被选充小甲或总甲,后经在湖广卫所短期寄操后,于洪武二十二年(1389)垛充滇黔卫所军,而在调入卫所后,有的仍作军,有的则通过并枪选充小旗或总旗,成为滇黔卫所旗军的主体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