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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时代,世界经济正处于由工业化向信息化,由物质时代向精神时代跨越的重要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也进入重要阶段。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重要目标。经济的快速发展只能作为一种手段,社会的全面发展还应该是广大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所以,我国政府率先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因此,关注人民幸福,实现人民幸福成为各级政府开展各项工作的最终目标。中国作为世界上的人口大国、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56.1%,而作为农业大省的湖北省拥有3600万农村人口,人口基数庞大。虽然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普遍的提高,生活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然而农民是否得到愉悦,能否感到幸福,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本研究把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作为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的时代意义和社会价值。2006年2月21日,国家公布了关于《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把全面推进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作为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目标。目前,我国城乡差距不断拉大,开展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明确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用量化的研究数据为政府出台的各项方针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另一方面,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的研究可以对我国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的变化进行观察,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拟从湖北省农村的客观实际出发,研究湖北省农村居民的主观幸福感。作为探索我国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的一个尝试,本研究立足于当前历史脉络,顺应时代需求,对湖北省各地区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的进行了实地调查取证,通过阐释主观幸福感的概念,特别对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做了分析,力图结合我国实际国情,了解当前湖北省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的现状,通过一定的理论和方法,探索和分析影响湖北省农民主观幸福感的主要因素。然后,根据相关分析结果,对其进行评价。最后,通过评价结论提出了改善湖北省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建议,帮助湖北省各级政府了解本省“三农”现状,制定“三农”政策提供参考。本研究以实地调查为基础,对影响湖北省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的相关因素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并取得了如下创新点:1.从农村居民的躯体功能维度、社会功能维度、心理功能维度和物质生活功能维度出发,丰富了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的评价方式。2.本文基于湖北省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的调查样本,采用单因素检验和独立样本检验相结合的方法来分析其影响因素,从方法上看本研究具有严谨的逻辑结构。3.在以往的主观幸福感及幸福指数的研究中,多数以在校大学生、城市居民、女性以及中小学生作为研究对象,对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的研究较少。本研究在国家重视“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的社会背景下研究农村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对国家制定“三农”政策,实施惠农措施,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具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