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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民事强制执行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解决民事强制执行难、执行乱等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都进行了许多研究和探索,通过各方努力,我国的民事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和进步。笔者通过对所工作过的法院(X市和Y市法院)的民事执行工作现状进行调查发现,执行难仍较为突出,执行乱还有所存在,涉执信访现象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执行队伍的职业风险有加大趋势。本文尝试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对策和建议。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三大部分,约3.5万字,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该部分指出了民事强制执行中存在的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执行难、执行乱、涉执信访、执行队伍职业风险等。我国的执行难尤其受到关注,其重要原因是社会公众没有科学界定和理性看待“执行难”。“执行难”应指那些有条件执行而没有执行的案件,应该剔除那些客观“执行不能”的案件。“执行难”主要表现为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规避执行,还表现为协助执行难。“执行乱”则主要表现为执行瑕疵的大量存在,然而近年来在上级量化管理考核的压力下,产生了虚报执行数据、结案标准不严等新的执行乱现象。涉执信访中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无理信访愈演愈烈,由于处理涉执信访的理念及方式不当助长了部分无理信访。执行队伍的职业风险主要包括廉政风险、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以及暴力抗法引起的人身风险等。第二部分: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造成“执行难”、“执行乱”等问题的原因有多方面。社会方面的原因有,诸如社会信用体系残缺、执行威慑机制不健全、地方保护主义干扰。法律方面则因为,我国没有一部完整的民事强制执行法,相关法律散乱且相互矛盾、冲突。执行体制不顺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内因,现有的执行体制不符合执行工作的实际要求。法院自身的原因: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不高,执行理念滞后,执行监督制约、执行公开不到位,以及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另外,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期望值过高,缺乏风险意识,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随意规避执行等,都放大和加剧了“执行难”。第三部分:提出了一些加强和规范民事执行的建议和对策。为了解决当前民事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执行机关的人民法院要更正不科学的执行理念,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建立科学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更为重要的是,人民法院要通过自身努力,建立起与其他有关部门信息共享的征信系统,健全财产调查和国家执行威慑机制。同时,全社会都要重视执行工作,加快强制执行立法进程,加快执行体制改革,加强当事人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