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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经济开始迅猛发展。而在此背景下现代城市结构也开始不断地得到完善,物业管理一直被认为是一种综合性的社会服务行业和市场化的房地产管理模式,并且不断成为构成现代居民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众所周知,物业管理的兴起和发展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的联系是密不可分的。与此同时,它又是与居民住房关系最为密切服务行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内陆的房地产事业也逐渐兴起和不断发展,与此同时与住房有关的制度改革也不断地得到加强和完善,“物业”这一概念也在此时由我国香港等沿海地区开始向内地传播。对于物业管理行业体制自身来说,般情况下都具有社会化和市场化的双重特点,尤其是社会化的特点就决定了行业本身建立的过程必须耐心,而我国的物业管理发展的时间又较短,较之于发达国家和地区而言仅仅处于起步阶段,如物业管理立法体系不健全,法律制度不完善;业主自身主体地位不明显;相关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缺乏专业的教育培训;有关方面的管理人才以其问题解决途径匮乏;政府等相关部门缺乏必要的监管,使得管理服务的水平难以保障从而使得物业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也不断的涌现出来,物业收费难问题已经变得越来越突出和尖锐,这也逐渐演变成了了社会性的难题。物业管理作为一项新兴的服务产业已经同居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的联系在了一起。可以说,物业管理这一行业的兴起,是构成居民生活和促进城市社区建设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改善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物业管理收费难的问题又总是阻碍着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针对物业管理收费所存在的各种问题,根据对现有问题的分析,从加强政府监管的角度提出一些解决和完善我国物业管理费用相关问题和法律的具体构想以及对其可行性进行验证。政府要完善物业管理收费的法律规定和理论建设,提出了只有充分发挥政府这双有形的手加大物业费收取执行和监督的力度、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