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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以后,中国政府在农村先后建立了赤脚医生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当时建立的生产大队卫生室曾经成为农民看病的主要场所。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以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国家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力度大大减弱,曾经承担重要功能的大队卫生室因为集体经济的解体而瓦解。这种现象为个体化村医的出现创造了体制条件,为村医追求最大化利润奠定了价值基础。但是,在乡土社会的规则以及各种人情网络的保护和制约下,以村医为行为主体的村卫生室在谋取一定利益的同时,也在通过各种方式淡化自己的赢利色彩,尽力与所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