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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挂牌成立,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均被纳入监察范围之中,大大增强了打击贪污腐败的力度。巡视监督作为党和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通过动态监督的方式打破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利害关系,具有其他监督方式不可替代的优势。为完善巡视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巡视监督的价值,本文立足于现行巡视监督制度的运行现状,考察党内巡视监督制度的具体设计、分析明代巡按御史制度的主要内容,以期建立起符合我国监察现状、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监察委员会巡视监督制度。本文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巡视监督制度概述。本部分介绍了巡视监督制度的概念与内涵,在把握巡视监督制度核心理念的基础上分析巡视监督制度的独特优势,将巡视监督与派驻监督相区分。第二部分,党内巡视监督制度的内容及价值。本部分介绍了党内巡视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由机构和人员、范围和职责、程序和方式三个部分组成。党内巡视监督制度不仅内容全面,更具有重大的价值,能够实现党内监督的全面覆盖、深化党内政治监督、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第三部分,完善我国巡视监督制度的必要性。由于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具有差异性,因此难以将党内巡视监督制度直接用于国家监察之中。此外,通过建立监察委员会巡视监督制度,能够优化监察委员会的监督体系,与党内巡视监督制度相统一,进一步加强打击贪腐的力度,充分发挥巡视监督的价值。第四部分,明代巡按御史制度的内容及其启示。首先,介绍明代巡按御史制度的主要内容;其次,根据巡按御史制度的具体设计探讨其对当今巡视监督制度的启发;最后,分析巡按御史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分析制度建设的历史局限性,吸取其逐渐走向没落的失败教训。第五部分,完善我国巡视监督制度的构想。为完善我国巡视监督制度,可在遵循异体制衡、权力制约、巡视全覆盖原则的基础上,建立监察委员会巡视监督制度,与党内巡视监督相统一。在具体内容方面,建立监察委员会巡视制度与巡察制度,设置具体的机构和人员组成,将推进廉政与肃清贪腐作为巡视监督的任务,依照具体的程序和权限开展巡视监督工作。在配套制度方面,构建以职能性人员和授权性人员相结合的巡视监督队伍,保障队伍的专业性与创新性;采取固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派出方式,阻断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利益纠葛;设计程序性与全面性相配合的人员考核方式,规范巡视监督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使得巡视监督更加公正、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