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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在以知识经济为特征的新经济时代越来越成为各国经济增长的引擎,成为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竞争的主导力量。面对当前文化产业发展国际化趋势愈演愈烈,以及我国文化产业相对落后的局面,如何采取措施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成为中国必须要应对解决的紧要问题。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和促进,文化产业自然也不例外,而这其中文化产业法律体系的建立途径至关重要。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法制建设状况不容乐观,许多新兴产业领域法律滞后、缺位现象严重,尤其是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文化产业立法多以管理、限制、处罚为基本内容,较少涉及权利、发展、保障、促进和服务等条款——而这些恰恰是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制保障。中国自加入WTO以来中外之间文化、经济交流与碰撞日益频繁和深入,而这一时期文化产业在一国经济建设中的领军地位日益凸显,越来越成为一国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据统计,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美国为27%,英国为11%,而我国仅为2.5%。纵观各文化产业强国,无不通过法制化、规范化等法律手段依法推进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在全球化视野下,我们必须重新审视文化产业在我国如何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有效途径。本文基于《文化产业促进法》的立法视角,在我国文化产业法制现状分析与域外典型立法评判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目前完善我国文化产业法制建设的关键环节,即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这一文化产业领域的基本法律,进而对其体例结构、基本规则设置等提出了总体构想。 第一部分为绪论,提出研究问题,给出研究综述,阐明本文研究的基本结构与主要创新; 第二部分,通过对我国文化产业及其法制现实的多层分析,重点揭示出我国文化产业法制建设之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三部分,通过对美、法、日、韩等文化产业强国立法评判的比较研究提出对我国文化产业法制建设的几点借鉴; 第四部分,指出了本文的关键核心问题,即我国文化产业法制建设的当务之急是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并相应提出了立法所应坚持的基本理念与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五部分,对《文化产业促进法》的体例结构与主要规则设置进行安排设置,以期为完善文化产业法制建设,早日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第六部分,提出研究的几点结论,主要对本论文研究的相关结论进行阐释、论述,点明进行文化产业法制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多方联动,共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