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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17—18世纪清代基层社会的基层组织制度为研究对象,对当时社会中犯罪行为和越轨行为的控制方式进行研究。为了达到研究目的,本文以清代基层组织建构为角度,用社会控制的理论,从制度层面阐述了17—18世纪清代基层社会的犯罪控制。全文主体一共分成五章进行了论述:
第一章介绍了清代基层社会的特点和基层组织的历史沿革。从社会学角度,分析了清代基层社会结构复杂,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地缘性和亲缘性;第二章通过阐述保甲制度在清代中前期的发展,保甲组织的形式以及保甲组织的职责,着重分析了保甲组织在维护社会治安和预防社会犯罪方面的作用;第三章研究了乡规中对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的约束和控制以及乡约组织在清代中前期的发展和乡约组织所具有的基层司法职能:第四章针对家族中的犯罪控制措施,阐述了族正的职能以及宗族法规对犯罪行为的控制;第五章评价了这一时期基层社会的犯罪控制制度在当时的积极作用和历史局限性。同时,提出对当今社会犯罪预防制度建设的启示,即构建社会治安联防体系,提倡社会道德建设和建立社区矫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