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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技术不断发展和应用,催热网络购物这一新型消费业态。但在虚拟、无边界的网络环境中,经营主体真实身份识别困难、消费者权利保障不足、管辖权属模糊不清,致使现有消费维权体系应对网络经济的冲击和挑战显得力不从心,亟待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构建一套适应当前网络环境的消费维权机制。本文以信息不对称和“成本-收益”原则为基础理论,分析网络消费维权活动的结构体系和运行机理,并结合泉州市工商局受理网络消费申诉实践分析,阐述网络经济对传统消费维权体系的冲击,提出建立“一个主体机制”+“三项配套措施”的网络消费维权体系的构想。 全文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导论。说明论文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阐述相关概念以界定研究对象和范围,回顾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国内外立法情况及学术研究情况,阐明论文研究所依据的核心基础理论,说明本文的研究思路、框架和研究方法,提出本文的亮点和研究局限。 第二部分,网络环境中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表现。阐明网络购物不同于传统网下消费的特征,以及当前网络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具体表现。 第三部分,网络消费维权活动的结构体系与运行机理。从消费维权活动的主体、客体和环境三方面剖析网络消费维权活动的结构体系;并从维权成本比较的角度分析消费者维权路径的选择和维权流程。 第四部分,总结泉州市工商局开展网络监管执法工作的实践经验,分析该局调处网络消费申诉的现状以及存在问题。 第五部分,在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当前我国政府构建网络消费维权体系的设想:“一个主体机制”+“三项配套措施”。“一个主体机制”是指建立网络消费纠纷在线综合调解机制,“三项配套措施”包括实行网络实名制、赋予消费者无因退货权以及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