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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中心主义是人类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的活动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思想观念。它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从人的利益出发,坚持用人类的尺度去评价外在客观的自然,认为人类的利益高于自然的“利益”。因而它也是一种世界观、价值观、文化观和伦理观,在哲学上它具有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三方面的内涵。人类中心主义的产生和历史演进跟人类的出现、意识的觉醒、主体性的提高、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科技的进步紧密相关。它不是个一以贯之的思想体系,先后经历了古希腊人类中心主义、中世纪人类中心主义、近代人类中心主义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四种形态,其中,前三种形态属于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范畴。长期以来,限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人类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传统人类中心主义强烈地要求以人为中心,有利于确立主体的地位,肯定人的意志自由,焕发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那种把自然看作是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和不可制服的力量的观念形成了有利冲击,有利于在短时间内创造巨大的生产力。然而,传统人类中心主义对“人”、“利益”、“需要”等概念的模糊界定,以及其自身存在的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功利主义、利己主义的价值观、粗暴蛮横的行为方式、狭隘的道德伦理观等理论根基的局限性,构成了它不可避免的理论困境。以这种价值观为指导,必然导致现实社会实践中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紧张与冲突,构成了它的现实困境。马克思处在资本主义尚未完全充分发展,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还可以忍受的时代,人类中心主义作为一种思想观念尚未被提到理论形态的高度。但是,当时的社会现实已经初步具备了传统人类中心主义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因此,马克思从自然观、实践观和主体性思想三个维度对传统人类中心主义进行了反思和批判。在他看来,传统人类中心主义抽象理解了人化自然的概念,歪曲了人与自然的辨证关系;忽视了在人的实践活动中(这种活动作为一种价值选择活动)把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作为价值选择的终极性尺度和物的“利益”作为价值选择的工具性尺度之间的辨证统一关系;忽视了人在实践中对自然的改造和适应、能动性和受动性、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关系。传统人类中心主义自身面临着难以克服的理论困境和现实困境,马克思从自然观、实践观、主体性思想三个维度对它进行了批判。但是,并不意味着我们对人类中心主义持一种毫不留情予以排斥的态度,原因在于:首先,从终极的角度看,人类从事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目标与归宿就是为了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的实质也是为了人类利益的永续满足,因此,人类中心主义作为人类的一种价值观具有不可超越性;其次,人类中心主义并不是一个一以贯之的思想体系,它在不同的时期具有不同的历史形态,并在人类认识、实践的历史长河中逐步走向完善;最后,传统人类中心主义虽有致命的缺陷,但是其中蕴涵的作用(即确立主体的地位,改变人类在人与自然关系中的消极被动地位,短时间内创造巨大生产力,极大促进社会变革)是任何时候都不容抹杀的。因此,我们应该对人类中心主义持一种扬弃的态度,建构一种合理的人类中心主义。笔者将围绕建构合理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视野、建构方式和建构目标三方面进行探索。需要指出的是,这里谈论的合理的人类中心主义不同于以帕斯莫尔、诺顿、墨迪为代表的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正如生态中心主义者所指出,现代人类中心主义虽然区分了人的感性需要和理性需要,反对满足人的一切感性需要,主张只满足人的理性需要;甚至承认外界事物具有内在价值,提倡关心动物、保护环境,较之传统人类中心主义有一定的进步,但它仍将人类的利益作为处理人和自然关系的尺度,从人的利益和价值出发去保护自然环境,只是着眼于保护与人类有关的生态环境,而不是保护所有物种的生境,这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人与自然不平等的关系。蕴藏在其内心深处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随时都可能迸发出来破坏人与自然的和谐。如何建构合理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家们虽然没有明确告诉我们现成的答案,但是他们对于其下社会的独到理解不免对于当下的社会现实来说有可吸取的很多地方。法兰克福学派的科技伦理思想、罗尔斯顿的自然价值论、莱斯的控制自然思想以及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理论等等,都在某种程度上为我们建构合理人类中心主义提供了理论资源。环境问题其实是一个生存论问题,根源于人类主体性的放纵,缓解环境危机的实质就是就是重建生态和谐。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从生存论、主体论、和谐论三个角度建构合理人类中心主义。需要指出的是,建构合理人类中心主义的目标,既不是马克思笔下未来理想社会——共产主义社会那样的一种终极状态,它的实质就是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它是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事关“环境责任”问题的长期争论与妥协中、是吸收以往发展理论的成败得失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传统人类中心主义因其自身存在的理论困境和现实困境而应当被当代的人类所抛弃,建构合理人类中心主义已经成为时代的历史选择,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理论意义主要体现为:首先,它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生态哲学思想;其次,它有助于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再次,它实现了对非人类中心主义和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超越;最后,它为科学发展观奠定了理论基石。实践意义主要体现为:首先,有利于提高人类的生态意识;其次,它有助于开发新的技术形式;最后,它有助于培养新的消费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