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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禁电”政策自出台以来,业已成为学者探讨的争议性议题和公众关注的话题。概括起来,有两个方面的重要原因,一方面“禁电”政策关系到每一个社会公众的直接利益和行为价值导向,波及的利益场域较广,与建立稳固的城市交通安全秩序、促进社会的良性协调发展具有直接关系:另一方面,相比常态化的政策改进,广州“禁电”政策的变迁却呈现近似“非常态化”特点,具体体现为:2006年广州首次提出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市行政区域内登记及上牌上路,在历经8年后,2014年又创设“五禁”规定,即禁止销售、禁止加油、禁止上路、禁止停放、禁止营运。这一变迁内容客观表明“五禁”规定是“禁电”政策的“加强版”,尽管在变迁中没有对政策工具和路径做出调整,政策目标却明显增加了。即便如此,“禁电”政策变迁的最终结果并不能带来预期的政策效益,反而引起了更大的争议,陷入了愈发混沌的境地。广州“禁电”政策为什么得以维持和存续,政策的调整为何难以达成共识,“禁电”政策何以失效等,成为本文探索的动机和主要方向。政策变迁的研究内容涉及结果面向和过程面向,前者侧重政策本身变迁的幅度与方向,后者着重说明影响政策变迁的因素,单靠一种理论无法完整诠释这一复杂的过程。在公共政策科学中,政策过程理论在解释政策现象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基于该视角,多源流理论主要是分析政策变迁的决策前过程,倡导联盟理论和政策网络理论则可以分别从不同行动者的信念和利益层面详解其策略性互动过程,进而分析对政策变迁的影响。两种理论的并用主要源于在许多情形下,价值观念和利益政治对政策过程来说是同时发生作用且相互影响和补充的。鉴于此,政策过程理论为广州“禁电”政策的变迁提供了新的解释路径。本文在对广州“禁电”政策的变迁过程、结果和存在争议进行分析后,先是应用多源流理论探究这一政策何以被提上政府议程,并对金登的多源流理论进行一定的中国式修正,论述不恰当的多源流构成是如何导致广州“禁电”政策的形成,据此洞察“禁电”决策前过程。研究表明,形成广州“禁电”政策的政治源流、问题源流和政策源流的地位和强弱程度各不相同,表现为容易识别的问题源流、不全面的政治源流以及相对缺失的政策源流。正是广州“禁电”决策前过程中上述源流的不完善和不畅通,包括“禁电”方案与判定标准的不相吻合、政策共同体的封闭等因素,为“禁电”政策的执行遭遇挫折以至失效埋下了隐忧。之后,为补充多源流理论中对行动者层面研究的不足,结合倡导联盟和政策网络理论探讨“禁电”政策过程及缺陷,解释这一政策何以失效以及愈加严格的“五禁”政策能否最终产出。前者基于对行动者信念体系的深刻剖析,以及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支持“禁电”联盟和反对“禁电”联盟资源力量的变化情况,解释政策变迁的动力障碍:后者基于对行动者利益互动关系的分析,探寻不同行动者在政策过程中的角色特征和互动模式,同时分析政策网络结构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政策变迁的影响。研究表明,制约广州“禁电”政策变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包括深层次的原因,具体包括:支持“禁电”联盟和反对“禁电”联盟不同的稳定信仰体系难以有效调和、政策执行过程中反对“禁电”联盟的力量不断壮大、政策网络行动者因资源和权力差异导致的互动缺失以及从属型的网络结构的作用。在运用上述政策过程理论对广州“禁电”政策变迁过程和结果予以深刻剖析后,总结三种理论各具优势,可互补,的确有助于政策过程研究的多元化。具体而言,多源流理论解释了政策变迁的决策前过程行为,论证“禁电”政策的多源流构成及不足,指出决策过程的缺陷,为今后推动恰当的多源流进入政府议程提供具体性指导;倡导联盟理论和政策网络理论则从行动者信念和利益互动层面详解制约政策变迁的各种因素。由此针对性的提出优化广州“禁电”政策变迁这一过程的若干政策建议:保障政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获得广泛认同,例如政府部门应培育议题网络的公共理性,利用政策共同体实现政策方案的“软化”,对公众开展政策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宣传教育以减少政策分歧,对政策反对声音要有应对预案,并配套补偿措施等;打破封闭的“禁电”政策网络,扩大政策网络的边界,提高网络的开放度和集成度:重视倡导联盟内部以及它们之间的政策取向学习,以此调整政策信念、达成政策共识;积极降低或者消弭“禁电”政策对主要利益群体的影响;优化“禁电”政策议程的设置模式,使多方利益相关者得以展开有效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