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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社会经济文化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社会救助的规模和水平相比新中国成立以来都有了显著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都提速明显,但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日益增长,人民参政议政意识的愈发加强,传统观念中主要依赖政府部门开展的社会救助逐渐显现出单一主体面对复杂的社情民意、全覆盖后难以普遍适用、救助后仍有困难等不足之处,为探索社会救助新模式,改革和发展是必经之路,而社会救助核心理念的改变,是从强调救助是政府对于公民的恩施转变为救助是每个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需要获得国家、社会以及公民之间的尊重。社会组织作为现代社会发展的新兴群体,体现出社会共治的理念,在参与社会治理中逐步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能够在社会治理中帮助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时起到很好的补充和延伸作用,在这个发展趋势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成效越来越显著,特别是在引领专业化人才和服务、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促进政府和人民的沟通互信方面尤为突出。不过社会组织虽然有了一定开展社会救助的能力,仍还未形成规范化的制度模式,缺少权威的法律保障,因开展救助活动不严谨、不规范而造成的救助失效现象时有发生,所以还是需要政府部门的积极引导和扶持,使社会组织能规范有效的参与社会救助。因此本文主要是期望通过研究政府和社会组织在开展社会救助时的协同,来为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社会救助遇到的问题提出有参考意义的对策。本文首先介绍了社会救助与社会组织的概念,结合协同治理理论,提出政府和社会组织作为不同社会主体在社会救助中协同的理论可能性。接着以青浦区社会救助的发展历史和现状为现实基础,通过比较不同时期社会救助的各项数据,介绍政府部门开展和社会组织参与的社会救助情况,提出政府和社会组织协同开展社会救助的必要性。然后以发生在当下政府和社会组织实施社会救助的实证为视角,分析政府和社会组织在协同中遇到的各类阻碍以及需要攻克的难题。最后进一步提出完善政府与社会组织在社会救助中协同的对策建议,期望两者能在各自领域做的更好同时逐步的有机结合,求同存异,探索两者在协同下优势互补的社会救助新模式,最终目的是为了让政府和社会组织在社会事务管理中共同发展进步,以期推进我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升社会自治能力,实现公民对自由平等公正的追求。而上海市作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改革开放的先行者,一直在探索社会治理的新模式新思路,社会救助工作作为保障公民基本生活权益的社会事务工作,工作的成效直接反映了公民对社会和政府的满意度和认同感,特别是自媒体时代的和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单纯的靠政府的执政能力已经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加强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协同是化解这一阶段主要矛盾的可行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