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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聘用外人由来已久,从“客卿”到“洋技师”、“洋顾问”,再到民国北京政府的外人聘用,历史因袭因素处处可见。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国内外政局复杂,出于外交交往的正常需要,加之财政空虚、政治斗争需要,政府大量聘用外籍人才。同时,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阶段的民国北京政府,在近代化的道路上摸索前进,处处受到列强的牵制,迫于列强压力,也聘用了一些外人。民国北京政府聘用外人有着自己的基本方针和引进途径。袁世凯大力号召“借才异地”,得到后来各政府的支持与继承,既体现出适应历史和现实需要的必要性,也突出了政府在引进外籍人才时注重人才的真实本领。所聘外人以合同制管理为基础,在引进之初就由聘用部门与所聘外人签订合同,详细规范了外籍职员的各项日常权益与义务,有效地提高了政府聘用外人的价值。民国北京政府通过多种途径引进外人,使得外籍人才的来源更加广泛,所雇外人的职业类别也各种各样,几乎渗透到近代化的各个角落。民国北京政府对于所聘外人的管理突出了历史的进步性,从聘用管理、解聘制度、日常管理到奖惩制度,都有着比较规范的实施策略。对于以薪水为主的各种纠纷处理,民国北京政府通过事发部门及外交部与所聘外人或本人母国领事进行协商,按照合同规定,根据事实情境,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但是在国际地位处于弱势的情况下,民国北京政府不得不在某些地方向列强屈服妥协,深深地打下了时代的烙印。民国北京政府的外人聘用,较之清政府,有着自身特点,不管从外籍人才这个主体来看,其来源更广、分布更均衡,还是从民国北京政府对外人的管理来看,其管理内容更加全面、管理效果更加有效。但是由于时代局限性,民国北京政府的外人聘用受到列强干涉,政府毅然摆脱了晚清政府的懦弱姿态,力争国家主权,艰难突破列强的干涉。民国北京政府在聘用外籍人才的实践中,坚持“以才为准”而忽视“德才兼备”的标准,在人才管理过程中意图做到扬长避短,留下了很多经验教训,值得后人思考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