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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的明清交接之际,商品经济迅速发展,民间慈善组织也随之崛起与兴盛,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其在中国慈善史上的重要性不亚于唐宋时期的慈善转型。民间慈善组织始于明代末期,在清代得以发展壮大,有清一代一直呈兴盛趋势,直至民国初年,一些善会善堂依然在发挥其作用。善会善堂遍布全国各地,尤以江南发展最好,是清代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其意义和作用不容忽视。善会善堂的出现,是历代民间个人、宗教、宗族的不定期无规律的散施行为,开始向有组织的、制度化的稳固的事业性转变的新样态。 善会善堂不单单是济贫组织,它还承担着教化民众、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因此这一新现象渗透了复杂的社会文化因素,我们要透过表面现象,来看这一社会现象与社会经济与思想发展之间的关系。从清初的普济堂、育婴堂的大量涌现到中期的惜字会、清节堂的盛行,清代民间慈善组织的重点一直是行善,以施善者的主观意愿为主,受惠人需要为次,所以清代善会善堂目标一直停留在意识形态的灌输上,发挥其教化的功能,稳定社会秩序,并且这种教化意图与日俱增,越到清代中后期越明显。从民间慈善组织的几个发展阶段,我们也可从中洞悉出国家与社会、官与绅之间关系的微妙变化。 本文的研究,立足于通过民间慈善组织的发展,施善者动机的转变,来反映清代社会经济改变与价值观改变的关系,更好地了解清代的社会文化。对民间慈善组织加以认识和剖析,其积极内容,对我国当今慈善事业的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积极而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